铜发改委审〔2023〕16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变更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项目立项的函》(石鱼府函〔2022〕114号)已收悉。该项目我委于2019年11月5日以铜发改委〔2019〕675号予以批复。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等发生变化,现将部分内容调整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约16.83亩,建筑面积砖混结构26242.52平方米,市政设施面积5975平方米(含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边坡治理钢筋混凝土护壁780平方米,土地平场11279平方米,土石方开挖45000立方米,建污水处理池100立方米,强弱电设施建设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4080.3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负责人:敖天福。
六、建设地址: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十二社。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4月至2023年8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项目内容以本次批复为准,原批复(铜发改委〔2019〕675号)作废。
请依法依规完善本项目的建设程序。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