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审〔2022〕796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铜梁区围龙镇铜永路沿线综合环境整治
工程(龙井村、龙湖村段)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铜梁区围龙镇铜永路沿线综合环境整治工程(龙井村、龙湖村段)立项审批的函》(围龙府函〔2022〕147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实施铜梁区围龙镇铜永路沿线综合环境整治工程(龙井村、龙湖村段)。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梁区围龙镇铜永路沿线综合环境整治工程(龙井村、龙湖村段)。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铜永路沿线(龙井村、龙湖村段)房屋立面整治、庭院的功能、环境提升,消防、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设施建设,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9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负责人:彭韩。
六、建设地址:铜梁区围龙镇龙井村、龙湖村。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