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做好防空警报试鸣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镇街: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以及《关于做好防空警报试鸣放工作的通知》(渝国动办发〔2025〕35号)的规定,定于2025年6月5日上午,对全区所有防空警报进行一次年度试鸣放。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请设置防空警报的各相关单位、镇街遵照执行。
一、警报试鸣放时间及警报信号规定
本次警报试鸣放由区国防动员办组织实施,统一于6月5日上午08:20至08:32分别发出预先、空袭、解除和灾情四种警报信号。
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做好警报试鸣放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相关单位、镇街要及时组织专人对辖区内防空警报台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做到状态好、情况明、数据准、资料齐。各单位、镇街于6月1日前将不能参加试鸣放的警报台及原因电话告知区国防动员办吴云松,电话:15823841342。
(二)各单位、镇街要加强与供电部门的联系,做好警报设备供电线路维护工作,确保试鸣放期间各警报台供电正常。
(三)各单位、镇街利用警报统控系统,准时发放警报信号。城区范围内有控制器的警报器由区国防动员办统一控制。暂未安装统控接收设备的警报台,管理员要以北京时间为基准,精确校对时序,手动发放信号,确保鸣响一致。
(四)6月5日试鸣放当天,各单位、镇街要组织警报管理员到岗值守。各镇街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全程到岗在位,及时处置突发状况,确保试鸣放顺利实施。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
试鸣放的通告
重庆市铜梁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为纪念抗日战争期间在“重庆大轰炸”中不幸遇难的同胞,激发全市人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战备意识,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定于2025年6月5日上午8时20分至8时32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市军民闻声勿惊。警报信号试鸣放标准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 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