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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33957088A/2022-00451
  • 铜发改委〔2022〕166号
  • 企业减负;收费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
  • 2022-08-04
  • 2022-08-05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

支持政策的通知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决策部署,经政府同意,现将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给予水费气费财政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或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高耗能行业企业、以水气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天然气发电企业、天然气直供用户、CNG加气站除外)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服务业给予20225—6月实际发生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气费5%的财政补贴企业注册地与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水费气费实际缴纳地进行补贴。

二、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措施

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措施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678号)要求,全面落实延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价优惠、降低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成本、严格执行转供电加价幅度限制等政策措施,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用电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对政策适用对象进行精准画像,向辖区内供水供气企业提供补贴对象名单,指导供水供气企业规范落实补贴政策,在费用结算环节采取一次性扣减方式进行落实,推进政策免申即享并配合区财政局在供水供气企业按要求提出资金申请2个月内,予以审核兑现。

(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推送,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尽快将补贴政策兑现到位。补贴落实情况(包括具体补贴政策、惠及用户数、补贴金额等)每月1日前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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