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
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决策部署,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给予水费气费财政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或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高耗能行业企业、以水气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天然气发电企业、天然气直供用户、CNG加气站除外)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服务业,给予2022年5—6月实际发生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气费5%的财政补贴。企业注册地与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水费气费实际缴纳地进行补贴。
二、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措施
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措施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678号)要求,全面落实延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价优惠、降低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成本、严格执行转供电加价幅度限制等政策措施,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用电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对政策适用对象进行精准画像,向辖区内供水供气企业提供补贴对象名单,指导供水供气企业规范落实补贴政策,在费用结算环节采取一次性扣减方式进行落实,推进政策“免申即享”。并配合区财政局在供水供气企业按要求提出资金申请2个月内,予以审核兑现。
(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推送,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尽快将补贴政策兑现到位。补贴落实情况(包括具体补贴政策、惠及用户数、补贴金额等)每月1日前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