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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委函〔2022〕43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345号建议的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充电桩,规范电瓶车充电建议》(第34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铜梁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建设情况
为加快城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设施建设,促进充电设施安全运行和规范化管理,预防发生充电安全事故,我委于2021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铜发改委〔2021〕89号),明确了充电设施建设主要内容、牵头部门、配合单位等。截至目前,全区116个物业小区共安装440余组充电桩,可同时为5200余台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基本满足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
二、关于增设充电桩,规范电瓶车充电的建议
(一)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城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设施建设,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根据居民意愿和需求,在满足安全、消防和规划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二)持续强化日常管理。区级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行为,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及时劝阻和制止。
(三)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企业微信群、楼宇电视、公示栏等贴近业主生活的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引导业主和快递、外卖企业及配送人员遵守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此复函已经区发展改革委张勇主任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李虹辰,联系电话:18323390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