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铜发改委函〔2022〕42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260号建议的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农村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第26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铜梁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一)公共区域:我区公共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主要由金龙城建公司与铜梁供电公司建设。金龙城建公司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及市场调研考察情况,目前已建设直流快充32台,交流慢充44台。其中:龙城天街生态停车场、原乡公园停车场2处12个直流快充对外进行收费经营(龙城天街生态停车场6台快充、原乡公园停车场6台快充);区人民法院、检察院、人民医院32台交流慢充对其内部职工进行有偿开放运营(区人民法院14台慢充、检察院6台慢充、人民医院12台慢充);区委、区政府、罗睺寺公园等地20台直流快充、12台交流慢充已建设完成,待通电后投入运营。铜梁供电公司自2017年开始建设充电站以来,先后建G93成渝环线高速铜梁服务区进渝、进蓉充电站、供电公司办公楼充电站、渝蓉高速围龙服务区进渝、进蓉方向充电站以及人民公园、区委、区府等充电站,共计56个充电桩,其中直流快充电桩54个,交流慢充电桩2个。
(二)住宅小区:城区住宅小区592个,其中,建有汽车充电桩的小区38个,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831个。
二、关于加大乡镇农村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一)居民自用充电桩。个人建设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可不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在场地等符合条件下可向有资质的建设单位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相关手续按《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用充电桩。按照从城市中心街道到郊区乡镇的原则,逐步加密公用充电设施布局。乡镇政府驻地、场镇公共停车场等区域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埋电力管线、预留电力容量)。
(三)专用充电桩。目前铜梁区在东城街道金川大道铜梁汽车客运北站建有电动汽车充电站。未来,铜梁区将加快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交、环卫等领域专用充电站建设。在公交车停车场、公交车线路首末站等区域建设专用充电设施。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替换老旧交流慢充桩,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四)探索乡村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各镇街村委会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电网企业主动做好供电服务。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根据市场需求和乡村电动汽车使用实际,合理布局,适度超前。
(五)加强农村电网薄弱环节改造。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推动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电力供应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城乡充电服务均等化。2022年,铜梁区投入1218万元开展农村电网薄弱环节治理,新改建10千伏线路12公里、0.4千伏线路31公里,新增变压器54台,进一步提高电网保障能力。
此复函已经区发展改革委张勇主任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李虹辰,联系电话:18323390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