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网络平台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第5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详细分析了目前我区部分企业每年重复填报表格或数据的难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获取企业报表数据的意见建议,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助推信息共享工作。
一、政务数据资源定义阐释
《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规定: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资源,政务数据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二、政务数据资源汇聚管理情况
我区于2019年完成“铜梁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系统”建设,该系统已与市级共享交换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截至2021年6月30日,铜梁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系统内共有政务数据资源目录909条,挂接资源665条,挂接率73%,访问次数达12700余次,数据浏览次数达1000余次。
根据《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除市、区两级共享系统外,各政务部门不得建设其他跨部门的数据共享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是实现市、区各部门政务数据的共享(共享是指政府部门间的共享),以及政务数据上传至市开放系统便于数据的开放(开放是指开放给社会法人或自然人)。
三、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情况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努力打破数据壁垒,解决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的问题,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建设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系统。我区已完成系统建设,根据市级统一工作安排部署,正在逐步实现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工作,实现部分数据通过市级开放平台进行数据的开放工作,并逐年更新。
当前全市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如“渝快办”的建设,将很多线下办理转移至线上办理,极大地简化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实现“让数据跑路”。我区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的“秒办”等行政审批信息系统通过对接区共享交换系统实现了我区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线上办理,避免了办事人的“多头跑”,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部门各信息系统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客观上形成了“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数据治理难度大。
二是区级部门大部分系统类数据均是在市级系统中填报并由市级部门归集,其共享开放由市级部门统筹,区级部门实现市级系统数据共享还存在体制机制障碍。
五、下一步打算
根据市级统一工作部署安排,坚持数据资源统筹管理,目前,我局正牵头构建覆盖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逐步打破信息孤岛,拔掉数据烟囱,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应用,实现数据的开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函已经区大数据发展局主要领导周凡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喻俊桦
联系电话:45698039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