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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373M/2023-00797
  • 铜财〔2023〕662号
  • 财政;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3-12-15
  • 2023-12-20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铜财〔2023〕662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4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生态环境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202390号),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184万元,其中太平生活垃圾处理厂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75万元,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3109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季度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

二、资金管理

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照《重庆市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使用,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出功能科目列2110302-水体”。

三、绩效管理

按照《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办公室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9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2024年1月12日前将绩效目标表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开展绩效评价,于2024年度终后将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312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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