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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1-06-22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95号),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337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2210103-棚户区改造”。

二、此项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规定使用,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请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9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开展绩效评价。请对照市住房城乡建委下达的计划任务数科学合理填报绩效目标表,于7月1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并抄送区财政局。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95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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