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19〕144号)精神,现将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3万元下达你委,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资金来源均为市级专项扶贫资金,请你委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安排和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于2020年1月30日前将资金内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并于2020年2月29日前将资金绩效目标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二、请你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安排扶贫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
年终办理决算时,功能科目请在“20305 扶贫”中列支。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19〕144号).pdf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