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受主管部门委托,拟订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年度基金的预决算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2.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参保稽核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查询、审核、拨付等工作。
3.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核算;负责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初审工作;负责核算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承担审核报销工伤保险费用等。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数字化、信息化的建设;承担专用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各类保险的信息统计上报分析工作。
5.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对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征缴稽核工作,督促单位依法参保、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单位支付稽核工作及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稽核工作。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稽核工作。
6.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待遇计算核发、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管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
7.指导镇街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政策宣传科、信息技术科、公共业务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基金管理科、稽核事务科、窗口服务科、社会化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677.86万元,支出总计1677.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43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社保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改革经费,2022年无此项目预算。二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精简各项开支。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67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62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社保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改革经费,2022年无此项目预算。二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精简各项开支,压缩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7.8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677.8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79.43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社保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改革经费,2022年无此项目预算。二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精简各项开支,缩减开支。其中:基本支出1131.74万元,占67.5%;项目支出546.12万元,占32.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7.8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79.43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社保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改革经费,2022年无此项目预算。二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精简各项开支,缩减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8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社保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改革经费,2022年无此项目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53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63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社保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改革经费,2022年无此项目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53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7.4万元,占95.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72万元,减少7.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42.4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住房保障支出38.04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89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未计发未休公休假报酬。二是按照国家规范津贴补贴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工资、津贴补贴、规范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等减少开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3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4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防控采购物资公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8万元,降低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改革经费56.8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8万元,降低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改革经费56.8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未购置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潼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减少2.9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6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生疫情,召开现场会议次数减少,未发生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业务经办流程升级再造培训产生费用,2022年无此类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4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防控采购物资公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546.1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进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23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23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社保中心办公室 023-45682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