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3-00577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3-10-26
  • 2023-10-26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贯彻地方建设工程造价定额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拟订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及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铜委办发〔201938号)文件规定,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加挂重庆市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区委编委下达我委行政编制为17名,领导职数13副,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法规科、基本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人防科、排水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科),科级领导职数10名。下属事业单位8个(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执法支队、建管事务中心、质安中心、城建档案馆、公共房屋管理所、物业中心、管线事务中心)。部门人员编制105(其中:行政17人、参公事业6人、其他事业82人),实际在编人员99人(行政17人、参公事业5人、其他事业77人);聘用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司机等劳务外包及派遣人员75人;退休人员37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执法支队、建管事务中心、质安中心、城建档案馆、公共房屋管理所、物业中心、管线事务中心9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9,769.51万元,支出总计89,769.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3.81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轨道交通配套提升改造工程、2022年淮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以及支付了上年未达到付款节点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二是新增公租房交易税费。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9,76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9.99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机关新增轨道交通配套提升改造工程、2022年淮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以及支付了上年未达到付款节点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二是公房所增加公租房交易税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69.5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9,769.5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703.81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轨道交通配套提升改造工程、2022年淮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以及支付了上年未达到付款节点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二是增加公租房交易税费。其中:基本支出2,346.86万元,占2.6%;项目支出87,422.64万元,占97.4%。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769.5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03.81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轨道交通配套提升改造工程、2022年淮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以及支付了上年未达到付款节点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二是增加公租房交易税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9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01.91万元,增长202.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轨道交通配套提升改造工程、2022年淮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以及支付了上年未达到付款节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二是新增公租房交易税费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01.51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一是中途增加了铜梁区淮远新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铜梁城镇排水管网改造整治项目,二是公房所新增公租房交易税费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9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89.84万元,增长169.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轨道交通配套提升改造工程、2022年淮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以及支付了上年未达到付款节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二是公房所新增公租房交易税费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01.51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铜梁区淮远新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铜梁城镇排水管网改造整治项目和公租房交易税费项目等行政事业类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疑难信访案件专项经费项目。

2)国防支出135.17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95.44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中医院单建式人防工程等项目未达到支付节点,工程款未支付完成。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0.66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1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因社保基数调整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退休医保垫底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75.2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22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在职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未予以支付。

5)节能环保支出3,108.59万元,占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3.87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污泥无害化处置资金、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费、城区管网及设施设备维护经费等项目未达到支付节点,工程款未支付。

6)城乡社区支出35,464.17万元,占8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66.74万元,增长158.9%,主要原因是中途增加了铜梁区淮远新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铜梁城镇排水管网改造整治项目、转让公租房产权所需税费等项目。

7)住房保障支出1,378.79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41.99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区级资金等项目未达到支付节点,工程款未支付,二是提前下达2022年保障性住房预算资金及提前下达2022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市级补助资金等市级资金项目因业务原因无法支付。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3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38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补发了以前年度职业年金,二是在职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未予以支付,三是未发放完毕上年度绩效考核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7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22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9,27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21.93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收入减少,二是征地拆迁户数减少。本年支出49,27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786.04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收入减少,二是征地拆迁户数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0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6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因物价上涨,公务车辆油费、过路费和维修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安全、质量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4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状况良好,大修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1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因物价上涨,油费、过路费等运行成本增加。

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住建委轨道处等单位到我委学习调研城镇建设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6万元,下降92.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5万元,下降81.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1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自建房举办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知识更新较多,增加了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3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办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4.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工程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4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7项,涉及资金89769.51万元,其中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重点绩效评价6项,涉及资金48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主要完成了提升城市品质,持续强化住房保障,推进城镇污水提质及场镇、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业监督管理及房地产业发展,做好安全维稳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147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138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9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如城区外立面维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零星项目经费完成了城区外立面装饰,维修花岗石,铝合金管百叶窗,铝塑管装饰等零星工程,提高了城市品质,人民群众幸福感增强。对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9个项目,主要是因为工程未达付款节点,工程款未支付,下一步及时做好竣工结算工作,促使工程款支付到位。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肖明平  023-4569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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