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3-00508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3-10-26
  • 2023-10-26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实施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拟订铜梁区相关规划、政策、标准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实施价格信息监测、信息发布和信息上报制度。

6、监督医保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梁委发〔20191号)文件精神,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了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我局于2019 122日正式挂牌成立。局下设综合科(行政执法科)、业务科两个内设科室,同时下设两个局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公)和重庆市铜梁区城乡医疗救助中心。我局行政编制6名、参公编制20名、事业编制4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城乡医疗救助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529.69万元,支出总计4,529.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9.0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自2022年起独立核算,两个二级单位涉及金额533.9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243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52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7.66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自2022年起独立核算,两个二级单位涉及金额533.9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24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9.6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529.6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99.0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自2022年起独立核算,两个二级单位涉及金额533.9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24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86.77万元,占4.1%;项目支出4,342.92万元,占95.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29.6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9.0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自2022年起独立核算,两个二级单位涉及金额533.9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2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1.66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自2022年起独立核算,两个二级单位涉及金额533.9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2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0.40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区财政补助减少531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减少200万元、中央能力建设资金37万元、欺诈骗保等项目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3.02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自2022年起独立核算,两个二级单位涉及金额533.9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2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0.40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区财政补助减少531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减少200万元、中央能力建设资金37万元、欺诈骗保等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单位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9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1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后追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4,423.99万元,占9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4.70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区财政补助减少531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减少200万元、中央能力建设资金37万元、欺诈骗保等项目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6.8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基本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56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自2022年起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32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自2022年起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支出,本年支出8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41万元,下降89.9%,主要原因是上年新购保障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5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新购保障用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日常运行维护、油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7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车的使用,严格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0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公车为2021年底购买,当年运行维护费较少。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医保局工作调研、大足区工作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1.1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开展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63.9%,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培训工作较少,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32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下属两个事业单位2022年起单独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1024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进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20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20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尹小凤  023-456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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