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3-00462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3-10-26
  • 2023-10-26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负责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管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等重要职能。

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内设118科(政治处、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28个派驻镇街司法所。共有行政编制数67个,实有在职人员65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385.95万元,支出总计2,385.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96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从2022年开始分别独立核算,资金拨付和支出都在下属事业单位,故收支都有所降低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19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16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从2022年开始分别独立核算,资金拨付在下属事业单位,故收入有所降低。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5.22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90.7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195.2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8.96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从2022年开始分别独立核算,资金支出都在下属事业单位体现,故支出有所降低。其中:基本支出1,812.22万元,占82.6%;项目支出383.00万元,占1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85.9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8.96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从2022年开始分别独立核算,资金拨付和支出都在下属事业单位,故收支都有所降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21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从2022年开始分别独立核算,资金拨付在下属事业单位,故收入有所降低。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04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未全部支付,财政收回了部分项目经费指标,同时在2023年度重新纳入预算部分项目指标(市转移支付资金65.3万元),根据医保发〔202232号文件财政收回2022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5.36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7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01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从2022年开始分别独立核算,资金支出都在下属事业单位体现,故支出有所降低。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04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了部分项目经费指标,并在2023年度重新纳入预算(市转移支付资金65.3万元),根据医保发〔202232号文件财政收回2022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15.36万元等,以上经费未在当年列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852.25万元,占8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8.96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了部分项目经费指标,并在2023年度重新纳入预算(市转移支付资金65.3万元)等,以上经费未在当年列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0.33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94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相关缴费标准

  3)卫生健康支出51.20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2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根据医保发〔202232号文件财政收回2022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5.36万元,2022年未发生列支

  4)住房保障支出61.44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2.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88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从2022年开始分别独立核算,司法局本级人员数量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1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0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从2022年开始分别独立核算,故司法局本级相关公用经费支出有所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37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8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办案业务增多,社区矫正调查任务增加,导致用车增加油耗和车辆维修保障费油有所增加,并对其中一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大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相关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相关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和矫正调查用车油料及维修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59万元,下降82.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用车保障。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7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办案业务增多,社区矫正调查任务增加,导致用车增加油耗和车辆维修保障费油有所增加,并对其中一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大修。

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8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较2021年度接待人数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上年度无相关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组织培训工作及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6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购置办公用品,机关水电、邮电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0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从2022年开始分别独立核算,降低了司法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开支。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82.9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无。

    (2)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3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3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56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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