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19-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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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19-10-28
  • 2019-10-28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
        2.
拟订全区农业的产业政策,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区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政策。
        3.
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农村财务、村组财务审计、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管理等工作。
         4.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制定全区“菜篮子工程”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5.
负责全区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管理和农业、渔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
         6.
拟订全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负责粮油、经作、水产、蚕业等生产技术推广,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7.
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承担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业产业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监督农业产业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实施;组织本区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业名牌战略。
         8.
负责种植业、渔业、蚕业等产业的行业管理和国有良(原)种场站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责任。
         9.
负责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执行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论证管理。
         10.
负责统筹管理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开发利用。
         11.
负责统筹管理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搞好扶贫开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12.
主管农业涉外事务,推进全区农业对外开放。
         13.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属行政单位,有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化推广技术服务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村能源与环境监测站、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8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委2018年暂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2,894.39万元,支出总计42,894.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15.37万元、下降8.95%,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投入较2017年减少,如农产品电商专项资金、农发资金农业结构调整示范项目、基本农田有偿调剂项目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9,2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913.89万元,下降19.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资金较去年少,如农产品电商专项资金、基本农田有偿调剂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35.0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3,659.3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50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68.54万元,下降31.12%,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投入资金减少,如农产品电商专项资金、基本农田有偿调剂项目,其中:基本支出2,603.56万元,占11.57%;项目支出19,903.70万元,占88.4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38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53.16万元,增长41.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的增加,及部分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完工导致年末结转结余增加,如2018年市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综项目资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预算(一二三产业融合)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2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13.89万元,下降19.13%。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投入资金减少,如农产品电商专项资金、农发资金农业结构调整示范项目、基本农田有偿调剂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27.79万元,增长289.4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计划实施,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以及项目资金预算不足,如原农技农机员养老医疗补助、扶贫专项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433.9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50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68.54万元,下降31.12%。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资金较去年少,如农产品电商专项资金、基本农田有偿调剂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0.05万元,增长199.8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计划实施,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以及项目资金预算不足,如原农技农机员养老医疗补助、扶贫专项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16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27.74万元,增长46.61%,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的增加,及以前年度下达项目任务未实施完毕,形成年末结转结余,如2018年市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综项目资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预算(一二三产业融合)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维稳安保工作的奖励。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17.35万元,占4.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58万元,增长155.76%,主要原因是农委下属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和生活补助及农技农机员养老补助项目投入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61万元,占0.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社会保障缴费变少。

       (4)节能环保支出77.28万元,占0.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28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全面取缔网箱养殖补助项目。

  (5)城乡社区支出5,755.99万元,占25.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5.99万元,增长577.18%,主要用于2016年基本农田有偿调剂和农产品电商专项资金等项目。

      (6)农林水支出15,377.67万元,占6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51.37万元,增长155.18%,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监督、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等方面。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00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茧丝绸专项补助项目。

       (8)住房保障支出94.17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49万元,增长27.7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2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58万元,下降25.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07.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97.03万元。本年收入6,04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18.78万元,下降59.06%,主要原因是农产品电商专项资金项目的投入减少。本年支出5,75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23.25万元,下降59.98%,主要原因是2015年基本农田有偿调剂和2015年农综土地治理项目的完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3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5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

      公务接待费24.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2,6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58万元,下降25.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等要求,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94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704.93万元。评价情况如下:

1、2018年度市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共计44万元,安排区农委8万元,各镇街36万元。经费主要用于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建立完善补贴公示制度、核定补贴面积、实行补贴“一卡(折)通”、加强补贴监管及落实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等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我区工作经费使用未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没有挤占挪用情况,并且全部再次分配,资金执行率100%。

2、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6451万元,2017年结余补贴资金0.93万元,全年可用于兑付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的资金共6451.93万元。

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兑付一般农户1892526278.905万元,补贴面积91.276万亩;兑付种粮大户45户,补贴资金171.90万元,补贴面积0.747万亩,实际兑付补贴资金合计6450.805元。我区严格统一了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保护补贴发放的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严格按照市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补贴每个环节,按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直补资金代理银行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铜梁支行,在市级规定时限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地农户直补卡上。

3、2018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90万元,根据灾情情况,确定受灾面积占15%、成灾面积占15%、绝收面积占20%、经济损失占50%的比例分配救农灾资金。其中:安居镇41.31万元,旧县街道16.5万元,高楼镇20.46万元,少云镇6.73万元,白羊镇5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属财政惠农资金,我委严格遵守财政惠农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强化救灾资金的发放管理。

4、2018年中央下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耕地地力提升)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19万元。该项目取土化验110个,田间试验5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3%,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95831。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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