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0-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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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财政局
  • 2020-02-11
  • 2020-02-11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规划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体育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体育公共服务建设。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机构六个: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文艺科、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体育科、综合指导科。下属五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铜梁区图书馆、重庆市铜梁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文化馆、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2.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2.22万元,比2019年减少25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22万元,比2019年增加582.73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区旅游局、区文化委合并,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3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837.6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新中国成立70周年晋京演出项目经费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参加、承办各类文化体育比赛、体育场馆运行维护、体育协会各项赛事活动、送文化下基层惠民工程、旅游产业发展、三馆免费开放、图书购置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585.4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全民健身中心风雨球场改造工程、体彩公益金扶持资金。本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52.82万元,比2019年减少6.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7.02万元,比2019年减少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万元,比2019年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馆减少了车辆1台;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1.87万元,比上年增加55.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区旅游局、区文化委合并。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运行经费仅包含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铜梁区图书馆、重庆市铜梁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文化馆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4.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所属本单位共有车辆3 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车0辆、综合行政执法车1辆、特种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车0辆、综合行政执法车0辆、特种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华  电话:023-64408600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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