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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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2021-03-12
  • 2021-03-12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全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管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承担森林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林业林权管理事务性工作,指导木材流通,承担资源监测、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国有林场等职责。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内设机关办公室、林业改革发展科和政策法规执法科(行政审批科)3个科室。下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林业技术指导站(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区双碾林场5个事业单位。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为重庆市铜梁区双碾林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386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604.05万元,主要是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经费拨款增加685.7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3861.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2.88万元,农林水支出3363.7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604.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64.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68.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1.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1.61万元,比2020年增加60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25万元,比2020年减少164.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本年减少行政人员9人,增加事业人员4人,调入参照公务员1人,退休4人,死亡1人,与上年比较实有人数减少9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41.36万元,比2020年增加768.56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森林资源培育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5.5万元,比2020年减少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4.7万元,比2020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批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3.95万元,比上年减少36.7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运行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41.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应急保障用车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君,电话:023-45675780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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