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2-00430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2022-02-18
  • 2022-02-18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学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学籍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政监察、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学校的校园规划、基建、校地校产管理工作;指导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安排和预决算工作;指导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区的教育工作,属正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人才科、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督导室、安全保卫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思想政治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科、秘书科、党群科等11个科室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等4个直属事业单位。另下辖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0所,公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所(特校1所、幼儿园6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14820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69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509.0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2739.9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的调资晋级,五险一金的调标,学校学生数增加生均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14820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0139.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49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86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08.7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2739.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086.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652.9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692.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92.97万元,比2021年增加121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49.88万元,比2021年增加457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的调资晋级,五险一金的调标,学校学生数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743.09万元,比2021年增加465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建设项目增加等,主要用于教师灯光改造、教师工作餐经费保障、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工程付款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1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余政府性基金未用完,2021年使用不多,2022年可以继续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22.94万元,比2021年减少39.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相同;公务接待费17.54万元,比2021年减少39.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2021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0.12万元,比上年减少73.9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教委不再预算重庆市巴川初级中学校经费,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42.69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118.6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743.0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田建伟  联系方式:023-4567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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