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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373M/2026-00005
  • 铜财〔2025〕637号
  • 财政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5-12-15
  • 2026-01-09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铜财2025637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5109),提前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798万元,专项用于我区工业污染及移动源污染治理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代码:10000014Z145060020001,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1大气

二、本批次资金按照项目法分配下达,专项用于《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5109号)附件2清单所列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不得随意调整支持项目。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加快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预算执行七条措施〉的通知》(渝财环〔202524号)有关要求,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切实抓好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应按季度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安排专项资金。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市级将进一步强化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管理,突出奖优罚劣,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项目储备、项目推进情况、预算支出进度等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本批次资金预算为预下达,相关项目需报送生态环境部备案通过后启动实施,具体时间由市生态环境局另行通知。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5109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512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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