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2025〕52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庆市铜梁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庆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渝财行政〔2025〕3号),现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请按照本次公布的上限标准执行(详见附件)。其他相关事项,仍按《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差旅费管理办法〉通知》(铜财〔2014〕152号)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市外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