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隶属于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主要职能职责是:
1.医疗与护理
提高高水平专科、专家服务,开设急诊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等专科的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服务,开展双向转诊。
2.医学教学
我院承担重庆医科大学、医高专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下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3.医学研究
承担我院医生市、区科研课题。
4.卫生医疗人员培训
承担对我院职工的医疗继续教育培训,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业务技术指导。
5.预防保健
开展健康教育,承担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疾病的临床流行病调查和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心血管内科、儿科、神经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口腔科、放射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院办、护理部、医保科、总务科等科室。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382人,其中:在编职工662人;核定的病床数量为1030张;下设33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6个医辅科室,29个管理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7938.59万元,支出总计77938.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68.71万元,下降8.6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精准医疗中心建设项目13000万元,相比之下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事业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增加4786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785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47.46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精准医疗中心建设项目13000万元,相比之下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8.24万元,占5.28%;事业收入72494.43万元,占93.11%;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57.16万元,占1.6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78.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793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68.71万元,下降8.64%,主要原因是财政支出增加10522万元,另外基本支出减少315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99.48万元,占92.38%;项目支出5939.11万元,占7.6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08.2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353.00万元,下降75.0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精准医疗中心建设项目13000万元,相比之下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00万元,增长18.6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发热门诊及定点改造项目经费合计524.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1.61万元,增长49.57%。主要原因是新增疫情防控经费161万元,一线医务人员防疫津贴等1094.8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00万元,增长18.6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发热门诊及定点改造项目经费合计524.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1.61万元,增长49.57%。主要原因是新增疫情防控经费161万元,一线医务人员防疫津贴等1094.8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0.80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8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卫生健康支出4100.46万元,占99.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1.62万元,增长49.72%,主要原因是新增疫情防控经费161万元,一线医务人员防疫津贴等1094.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医务人员津补贴,公用经费0.00万元,我单位无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精准医疗中心建设项目13000万元,相比之下2023年收支减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精准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财政拨款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09万元,增长66.77%,主要原因是规培学员增加和部门医生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8.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6.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6.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38 %。主要用于采购医疗专用设备、电脑、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7项,涉及资金274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37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37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对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应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陈莹023-45656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