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6-00025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6-02-03
  • 2026-02-03

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主要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保障和服务。主要职能职责一是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的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技术、管理、服务。二是建立完善交易场所运行管理制度,制定交易规则、交易流程、现场管理、应急处理规范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交易现场管理、交易登记、交易信息发布、提供专家抽取服务、记录交易过程、统计分析交易数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四是为政府监管提供服务,协助处理交易争议。五是受委托代收代管交易保证金。六是协助开展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向相关部门提供交易数据。七是收集、整理、归档交易过程中的资料,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是我区统一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于201191日正式挂牌运行。根据渝人社〔2018102号文件精神,20184月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铜委编202028号文件精神,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9实有编在岗人员17名,领导班子成员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心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建设工程和国有产权交易科、政府采购科、监督事务科、信息技术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71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9.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25.06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99万元,人员经费增加36.73万元,项目经费减少15.6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71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88.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0.9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25.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0.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5.6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9.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59万元,比2025年增加2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8万元,比2025年增加40.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在编人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项目支出236.79万元,比2025减少15.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的交易场地管理服务业务移交给重庆市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项目支出中的场地维护费减少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1.38万元,比上年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1名在职人员,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6.7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玲玲联系方式:1911134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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