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5-00774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5-10-29
  • 2025-10-29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行政机关单位,主要职责职能: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房地产业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贯彻地方建设工程造价定额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

8.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16.负责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铜委办发[2019]38号)文件规定,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区委编委下达我委行政编制为16名,领导职数13副,科级领导职数10,实际在编人数13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度收入总计98184.88万元,支出总计98184.8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5752.01万元,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97756.43万元,增加75850.55万元,其中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60419.48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5431.07万元,基本支出减少98.53万元,其中因人员调离1名,退休1名,人员经费减少84.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81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度收入合计98184.88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75752.01万元,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75850.55万元,其中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60419.48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5431.07万元,基本支出减少98.53万元,其中因人员调离1名,退休1名,人员经费减少84.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184.8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度支出合计98184.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5752.01万元,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75850.55万元,其中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60419.48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5431.07万元,基本支出减少98.53万元,其中因人员调离1名,退休1名,人员经费减少84.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45万元,占0.44%;项目支出97756.43万元,占99.5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184.8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752.01万元,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增加75850.55万元,其中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60419.48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5431.07万元,基本支出收、支减少98.53万元,其中因人员调离1名,退休1名,人员经费减少84.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05.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989.79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8088.33万元,其中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8539.62万元、中南路综合整治二期(迎宾路交叉口至白龙广场段)900万元、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3240万元等,同时部分项目收入减少,如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建设减少2297.41万元、方舱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321.14万元等基本支出减少98.53万元其中因人员调离1名,退休1名,人员经费减少84.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86.36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年中追加预算项目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8539.62万元其他项目3345.27万元,基本支出减少98.5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05.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989.79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8088.33万元,其中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8539.62万元、中南路综合整治二期(迎宾路交叉口至白龙广场段)900万元、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3240万元等,同时部分项目支出减少,如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建设减少2297.41万元、方舱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321.14万元等基本支出减少98.53万元其中因人员调离1名,退休1名,人员经费减少84.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86.36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年中追加预算项目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8539.62万元其他项目3345.27万元,基本支出减少98.5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39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和维稳处突工作专班经费未完成支付。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5.14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一次性补贴2.36万元健康休养费3.55万元,同时因人员退休及调离共计减少2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减少5.5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6.60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7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因人员退休及调离共计减少2名,大额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减少2.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9.8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270.25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2.79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污泥无害化处置、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巴川河生态补水等项目未完成支付。

5)城乡社区支出20528.45万元,占89.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00.81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年中追加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中南路综合整治二期(迎宾路交叉口至白龙广场段)、铜梁县城区植物移植工程、璧铜线配套基础设施费、五岔路口至双碾场镇巴蜀美丽庭院建设等预算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1970.48万元,占8.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45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年中追加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区级配套资金、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中村改造)等预算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4.72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1名,退休1名,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5.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81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1名,退休1名,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5279.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7762.22万元,增长901.4%,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一批政府专项债券(晏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收入增加。本年支出75279.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7762.22万元,增长901.4%,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一批政府专项债券(晏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郊铁路璧铜线项目土地划拨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工作实际情况,相比上年公务接待事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未发生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1.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住建委专家组生活污水治理及内涝治理专项检查10人、合川住建委到铜梁住建委考察学习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9人,城市黑臭水体检查组检查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9人,市住建委开展城市体检工作调研7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工作实际情况,相比上年公务接待事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1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6.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6.28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工匠培训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1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1名,退休1名,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69.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2.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0.2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62 %。主要用于采购铜梁城市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铜梁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检查)中介技术服务购办公设备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3项,涉及资金98756.8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83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83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26万元,评价得分86.22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结算和决算、项目资料不完整等主要问题,提出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和决算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金砂西路道路工程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568.68万元,评价得分83.5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完成超工期、未及时办理结算和决算及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具体等主要问题,提出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会 联系方式:023-4569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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