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4-00392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4-02-06
  • 2024-02-06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指导协调和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对经济运行要素平衡调度;负责工业投资项目备案,提出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LNG、醇基燃料等行业行政管理执法;负责全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承担盐业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民爆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电力、天然气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年度平衡计划;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产业研究、产业发展政策制定;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培育、减负、融资、用工等服务工作;负责工业系统人才培训;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协助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以及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行政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产业发展科、规划投资科、经济运行科、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972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2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6172.0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6172.0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9727.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5.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8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638.8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6172.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8.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6133.8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27.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27.38万元,比2023年增加1617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48万元,比2023年增加38.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157.9万元,比2023年增加1613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等,主要用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工业企业发展专项、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9.9万元,比2023年减少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年中追加工业招商项目公务接待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6.72万元,比上年减少9.4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公务接待预算减少10万元,预计年中追加工业招商项目公务接待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727.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汪茜      联系方式:023-4568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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