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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对口业务科室 |
咨询、举报电话 |
项目资金名称 |
补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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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 |
农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023-45695335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或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种植的主体,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耕种村社集体机动地,补贴给实际耕种的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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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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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大户补贴 |
种粮大户补贴对象,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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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推广站 |
023-45640203 |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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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项目科 |
023-45340599 |
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
全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主要包括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原低收入组脱贫人口中发展能力较弱、需强化帮扶的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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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补助项目 |
对全市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中有培训意愿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年龄在16—60周岁(可根据专业或行业要求适当放宽年龄范围),符合所学专业身体要求和企业用工条件的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开展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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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补贴项目 |
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或创业且全年务工收入超过8000元的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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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023-45685910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对象为实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耕地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农民,以及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耕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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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 |
本次下达的防灾减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统筹做好洪涝干旱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等防灾救灾相关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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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保供增种速生蔬菜补助(含“春淡”、“秋淡”) |
对在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增种速生蔬菜的种植大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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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巩固成果办公室 |
023-45340599 |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资助 |
已参加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均可参保“重庆渝快保”,不限职业、不限年龄、不限健康状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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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稳定脱贫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享受资助补助 |
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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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辍学、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纳入补助范围。已享受“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2025年重庆市铜梁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咨询、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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