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学校周边共享电车运营管理的建议》(14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鼓励市民低碳出行,2022年我区在城区199处投放点累计投放共享电单车1260处,为进一步方便蒲吕及高新区工厂员工出行,2023年陆续在蒲吕及高新区新增投放共享电单车500辆,解决了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正如您所说的,共享电单车投放以来存在学生骑行、不戴头盔、多人共乘一辆等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为此,区城市管理局于2023年5月30日组织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重庆小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相关负责人召开铜梁区小玛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工作会,从以下几方面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在多勤联动执法过程中,加强了对多人共乘一辆、未戴头盔、未遵守交通规则等行为当事人进行劝导、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二是针对人为破坏共享电动车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局加大了宣传力度,在答题领取停车券活动中,将爱护公共财物的有关知识纳入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题库,培养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爱护公共财物意识。
二、加强家校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一是学校加强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印发了《校园交通守则》和《铜梁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出行承诺书》,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劝导学生及家长不乘坐违法车辆、不违法驾驶电动车(含二轮摩托)或非机动车,尤其是教育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行摩托车、扫码使用共享电单车等;二是学校成立了由值周领导、教师、保安、民警组成的护学岗,在上、下学前后半小时于校园周边开展护学工作,重点劝导学生违规骑行等行为。
三、合理有效投放,规范使用程序
(一)合理有效投放。要求企业对现有停车点位进行全面排查,取消校园100米以内投放点。经排查发现,铜梁二中外小玛电单车投放点临近校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目前企业已清除该处停车框,并取消该处停放点位,保证周边学生出行安全。
(二)规范使用程序。一是加快人脸识别技术研发。小玛电单车系统设置为年满16周岁方可使用,但部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借用他人手机扫码骑行,为此,企业正在加快推进人脸识别技术研发工作,确保手机使用人同注册人一致。二是实施坐垫靠背安装。为避免多人共乘同一辆车辆的情况,企业对现有共享电单车坐垫安装了靠背,缩小坐垫空间。三是加快头盔使用前置功能研发。针对骑行人员未佩戴头盔的问题,企业正在加快推进头盔使用前置功能研发工作,用户必须使用头盔才能启动共享电单车,督促用户养成戴头盔的行为习惯。
四、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一是强化路面查纠。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坚持定点设卡+渝警骁骑流动巡线,采取“路面劝导+警告+处罚”方式,发现一起劝导一起,确保“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入脑入心入行。二是加强违停执法。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安排部署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乱停乱放的小玛共享电单进行摸排,对巡查发现的违规停放小玛共享电单主进行文明规劝,及时规范停车秩序。三是探索信息共享机制。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发现查处违规使用车辆行为后,记录违规当事人相关信息,将多次违反交通规则使用共享电单车的行为当事人信息共享给企业,公司设置骑行黑名单,限制其再次使用共享电单车,从源头规范用户行为。
五、加强维护管理,提升车辆形象
一是加强维护管理。企业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护,在现有清洁维护频率上,针对下雨等特殊天气,雨后及时清洁车身,加强巡查维护,发现损坏车辆,及时更换或维修。二是加强车辆调度。针对龙城天街商圈、传媒学院等用车率高的区域,在用车高峰时段,增派车辆调度人员,及时恢复点位车辆停放秩序,避免出现车辆乱停乱放、堆积、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等情况。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