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依据法定职责,认真自查总结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党组行政办公事务、工作流程、财务制度、值班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完善。深入开展“治软治懒治散治瘫”专项行动,着重解决不敢担、不敢碰硬、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工作不在状态、不愿作为、慵懒无为的问题,不守纪律、目无组织、目无纪律的问题。全局无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吃拿卡要、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推诿拖延、擅离职守等现象,所有行政工作人员均能规范自身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审批工作不断提速增效。
我局建立并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党组学法,参加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增加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运行法治思维作为开展工作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能力水平。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事前防范为要、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我局把“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与重庆渝礼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邀请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工程、重要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推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为我局行政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巴岳律师事务所签订派驻律师合同,驻队律师将就重大涉法文件、法律合同审查、我局依法行政所需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服务。
我局从建设高效的城市管理环境着手,在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办事效率。要求全局各部门起草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政务公开方面
2017年,我局对报请区政府出台和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程序合法,及时报备。集中一次性清理了2008年以来由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9个,建议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有3个:《关于批转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关于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府〔2008〕117号)、《关于调整设置县城区非主干道临时摊区(点)的通告》(铜府〔2010〕156号)、《关于整治东门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秩序的通告》(铜府〔2010〕157号)。建议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有2个:《关于加强城区公园管理的通告》(铜府〔2008〕12号)、《关于控制城区扬尘污染的通告》(铜府〔2013〕224号)。建议继续实行的规范性文件有4个:《关于印发铜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发〔201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府办发〔2012〕15号)、《关于印发铜梁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收费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铜府办发〔2014〕4号)、《关于印发铜梁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16〕135号)。同时,对新出台的《铜梁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制定。2020年,清理了2017-2020年期间由城管局印发规范性文件3个,建议继续实行的规范性文件3个:《关于印发铜梁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调整办法的通知》(铜城管﹝2019﹞23号)、《关于印发铜梁区城区群众有声娱乐健身活动秩序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城管﹝2019﹞57号)、《关于印发铜梁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作业规范的通知》(铜城综管办2号)。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利用局信息公示栏,重点公示党务、人事和一般行政事务等,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主动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工程采购和服务信息,通过行政服务大厅等重点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服务,依托数字化中心平台、城市管理APP、数字化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动态信息、队伍建设、法律法规等,设立城市管理热线、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咨询服务,回应市民群众关切,通过电视台宣传、3.19城市管理主题宣传服务日、义务劝导服务、开展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管理政务的全面公开。
三、重大行政决策方面
2016年—2018年,为保护区域环境,巩固渝西生态屏障,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根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考察、调研后决定,在我区引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为确保项目的合法性、科学性,区人民评议监督委员会赴江苏省海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垃圾发电厂和巴南区丰盛垃圾焚烧发电厂考察;我局邀请专业评估公司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社会稳定进行风险评估;起草《重庆市铜梁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我局多次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讨论,并将BOT项目有关事项报送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通过严格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在实施白龙大道景观绿化改造过程中,对绿化景观改造方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当群众反映白龙大道是我区少有的已经成形的园林景观大道,不宜进行大幅度的改动时,我们充分吸纳各方建议和意见,在基于对原有景观作最小改动的基础上,对景观进行局部调整,丰富植物品种和层次,充分体现了尊重民意的决策理念。
在2016年丝绸街专项整治、2017年锦天水岸毁绿占绿专项整治等重大行动中,探索出重大专项整治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对合法性、合理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得出风险级别,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提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四、行政审批服务方面
在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区城市管理局坚持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行政、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使审批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升。2015-2020年:城市排水许可29件(现根据机构改革已移交住建委),城市排水接改沟许可7件(现根据机构改革已移交住建委),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241件,城市公共停车场备案83件,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280件,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94件,公园内举办大型游乐、展览等活动审批173件,户外招牌设置方案备案3903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4884件,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62件,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审查53件,附属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查27件(现已依法取消),共计9774件。
(一)缩减审批,缩短流程。及时依法取消了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和公园、游园、绿化广场、城市道路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两项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了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两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比例达到7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平均跑动次数目前整改到0.5次。在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中,区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在市民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开展现场办公,现场调研城管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将建设项目因城市规划开口涉及道路开挖、路灯迁移、绿化占用的三个审批服务事项(即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迁移、拆除城道路照明设施审核/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同时将建设项目因规划开口涉及道路开挖、路灯迁移、绿化占用审批服务明确为合并审批事项。按照《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要求,推进落实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立足企业和群众视角,集成办理“一件事”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合并精简申报材料并审定《(城市道路规划开口)服务指南》(简易版),做到“一次性告知”办事申请人。这是区城市管理局针对同一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涉及多个不同审批而量身定制的合并审批服务项目。以前办理城市道路开口、管线下地等关联多项行政审批服务的类似事项,涉及道路开挖、占用绿地、设施迁移的,需要逐个提出申请进行办理,出现了申请人多次跑路、重复跑路,材料反复提交,现场分头核实,决定事项不同步等问题。这种做法不但拉长了办理时限,还给企业和群众带来了很多麻烦。针对这一问题,区城市管理局、区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多次提出要求,对城管局入驻中心的各事项全面进行筛查,本着“把便捷送给企业,把困难留给自己”的初心,推出了“城市道路开口合并审批”。
实行城市道路开口合并审批后,办理流程从3个独立的事项变为1个审批事项,为申请人开辟特殊事项合并审批绿色专用通道,一个窗口受理和办结,一次性核勘查核实现场,一套表单签署办理,一次性合并报批。申报材料也全面瘦身,对相同或相近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对需要提交的材料也进行了整合,从以前的21个合并为14个,减少30%。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审批时间实现了从接力跑到一起跑的转变,以前每个单独审批的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压缩后都需要10个工作日,现在5个工作日就能办结。
(二)减少程序,方便审批。实行“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在办理外墙装修、城市道路占道和挖掘质等工作中,为减轻审批对象负担,审批工作只需经过“一个窗口”进出,解决了服务对象逐个窗口咨询、填写表格错项漏项、为准备材料多次往返等问题,真正做到了方便企业和群众。为了方便群众,尽量缩短审批时限,为困难群众、特殊对象开避了“VIP服务通道”。如遇紧急抢修、因下水道堵塞造成群众生活不便、公益活动或民生事项引起的临时占道、临时户外广告等群众急办件,经核实后采取简化审批流程、减免行政规费、工作程序反转等措施,在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我局也将纳入的承诺制信任行政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因“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执法告知、承诺备案”主要是为方便群众而设立的,我们充分信任当事人能够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输临时建筑垃圾过程中,其时间、路线、倾倒地点符合要求;密闭式运输车辆符合要求,并让当事人签订信任制承诺书。该承诺制信任行政服务事项自运行以来,执行得较好,运行态势平稳。目前,我们将进一步缩减资料的提交和精简流程,从2019年10月起,只需要现场查看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签订信任承诺书后,事后不再提供车辆运行线路和车辆密闭运输照片,现场不再提供任何资料,从以前的后补式信任审批转变成全信任审批,审批流程环节从受理后可直接办结。
(三)规定时限,限时办结。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涉及我局的21个依申请办理类事项的设定依据、权限、审批时限、流程、行政收费标准、咨询、举报电话等21个要素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完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及网上办理流程表单配置工作以便政务服务事项在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公开。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方式,把窗口当做服务群众的“连心桥”,在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即可在承诺期限内办结,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完善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窗口人员做到一次性告知率100%,窗口办事程序公示度100%,服务态度投诉率为0,空岗率为0,杜绝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现象。在行政许可受理通知单、现场验收单、审批表中,现场勘察人员、科长、主管局长审批栏中均由本人签字,字迹工整,内容清楚,一目了然。此举既保证了行政许可案卷的真实性、可靠性,又有效杜绝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作出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四)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按相关要求有序开展权力梳理和履职分析工作,清理确定行政权力共158项,其中:行政许可共计12大项,14小项;行政处罚共计126项;行政强制共计2项;其他权力部分共计10项;行政征收部分共计4项;行政确认部分共计1项;公共服务共计3项。通过梳理政府权力清单,对我局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晰,有利于更好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解决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交叉执法等弊端;有利于按照职权科学合理地确定职责、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方面
(一)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7年完成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把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安居古城景区管委会管理的市政监察大队在编人员纳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管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安居古城景区派驻执法机构开展具体执法工作,派驻机构人员工作考核以派驻地党工委意见为主(按月考核,每季度送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日常工作由辖区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派驻执法大队职责和工作需要会商安排。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建制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区城市管理局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强化统筹、考核、监督、指导和支援,负责管好重点、管好标准、管好监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受托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好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相关镇(街)和管委会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任务,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保障和实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1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法规科、勤务指挥科(应急大队)、城市环境秩序执法大队、城市设施园林执法大队、龙城天街商圈执法大队及6个派驻执法大队。
(二)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全面推进执法制度建设,印发《关于强化依法行政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铜城管执法局﹝2018﹞3号)文件,建立完善执法制度、监督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成数字化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政府网站等途径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度,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过程中,按照住建部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主动出示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件,在规定情形下应主动出具相应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文字记录培训学习,确保各类案件有序归档存放。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5G执法记录仪75台,实现执法记录影像的实时回传,确保执法过程有据可查。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人员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四是优化配置执法力量。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城综管〔2019〕1号),实行区城市管理局统一管理和街道具体负责的“双重机制”,实现执法力量下沉,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五是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具有城市管理执法权的执法人员必须通过由区司法局组织的培训考试,并获得重庆市行政执法证。目前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持有率已达100%。六是加强执法装备保障。针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的执法制式服装覆盖率为100%,同时对具有执法权的执法干部配备了5G执法记录仪及对讲机,辅助完成行政执法过程。同时不断探索无接触式执法智能化设备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运用的可行性,并积极向市局申报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指挥调度智能平台建设试点区县,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执法办案、执法监督等智能化水平。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率先在全市推行行政约谈。2016年10月,在丝绸街专项整治行动中,信息法规科率先在全市推行行政执法约谈,人民网、华龙网、搜狐网、今日头条、重庆法制在线等主流媒体专门进行了报道,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率先在全市推行行政回访,2016年以来,铜梁区积极探索城市治理回访机制,通过上门回访、组织座谈、电话回访、发放案件回访登记表等形式,深入听取监督管理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目前,行政回访也广泛运用在城市管理执法中。深入探索综合治理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命令、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有效整合力量和要素,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治理。二是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化建设,2020年向市局申报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指挥调度智能平台建设试点区县并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参与探索指挥调度、执法巡查、执法检查、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执法保障、智能辅助等应用系统建设。同时积极探索无接触式执法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可行性,力争实现“大城智管”。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我局在城市管理队伍中积极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2017年在编在职一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全部完成执法服装的更换;开展城管队伍大练兵活动,参加全市城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融为一体,加强法律应用和业务实操等实务技能培养,每年对全部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进行军事化轮训;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协管人员实行“红”、“黄”牌管理制度,批评教育协管队员千余起,下发督查通报6期;2018年与沙坪坝区城管执法支队结成共建单位,双方将在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执法信息技术运用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深度交流合作。2019年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大练兵、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召开铜梁城管“大练兵、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部署会,组织全体城管军训、团队拓展训练,参训干部40余人,参训队员300余人。2020年制定并印发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新时代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清单》,坚持以“12345”工作思路很抓铜梁区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队伍职业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邀请市局执法监督处、市违法建筑执法支队等专家领导多次到我局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就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毁绿占绿、建筑垃圾乱倾倒及违法建筑等多方面执法业务进行了培训和指导,并对相应一般程序违法案卷制作提出了要求,强化了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并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既检验了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知识水平,也激励了一线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法律法规的热情。
(六)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治理。
1.开展城区市容环境整治。一是深化“牛皮癣”治理。采取网格化和包干负责等方式加强监管,严格监管辖区“牛皮癣”治理情况,共计语音提示系统追呼电话号码1010个,暂停通讯号码使用110个,实施行政处罚161人次。二是强化户外广告治理。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共计整治楼盘软体广告97幅,整治布幅标语和彩旗、吊旗652幅,整治围墙广告228块,整治其他户外广告牌4186块,拆除违规招牌216块,拆除灯杆广告776块,整治户外广告面积合计约9787.7平方米,全区范围内灯杆广告基本拆除完毕。对亿标家具、全友家私、缘梦圆家私等游动广告问题突出的6家单位行政约谈,查处违法设置人力游动广告140次,利用交通工具违法设置户外广告210次。
2.强化城区占道摊区整治。一是开展场镇执法整治。对高楼、永嘉、水口等镇进行了环境秩序指导和规范劝导工作,对场镇的骑门摊、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二是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联合工商、环保、建委等部门对校园考点周边环境秩序进行整治,并成立夜巡组,从晚上七点至深夜两点对校园周边进行夜巡,及时劝阻规范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三是开展临时摊区专项集中整治。对仙鱼街、世纪阳光、凤竹路、龙福路等处临时摊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托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执法部门联动机制,拔除仙鱼街、龙门堤、狮子口等区域长年占道经营的“钉子户”,邓某某等5人因妨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取缔长年以街为市的学府大道、凤竹路、白土坝等5个占道摊区,清理占道经营户达1620余家。
3.严格城区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整治。严格落实便民摊区“三限、三有、三控”及露天焚烧监管,行政约谈城区110家烧烤店业主,同时启动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发放宣传单6300余份,督促自行整改28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取缔了露天烧烤摊点12家,拆除乱搭设摊棚7个,拆除违法户外烧烤广告36个,规范烧烤摊位4469个,严查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制止露天焚烧3591起,警告、批评教育2567人次。
4.城区道路扬尘治理。一是严格脏车入城管理。设置脏车入城检查点6个,脏车入城清洗点3个,冲洗入城车辆128134余车次,检查入城运渣车7228次,发现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建筑垃圾127辆,运输途中未采取密闭措施导致沿路撒漏120辆、未冲洗带泥上路570辆、未按批准时间及路线清运建筑垃圾80次,对冒装撒漏、带泥上路、未按照批准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车辆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7万余元。二是严格在建工地扬尘管控。严格检查工地出入口“五要素”,确保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扬尘控制防护措施,检查城区在建工地1260次,查处案件9件,罚款3.28万元。三是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计处理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36件,罚款32万元。
5.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一是建章立制,综合施策。经区政府审议《铜梁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调整工作方案》,出台《铜梁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调整办法》,完成停车收费调整及区域划定。二是严格标准,完善设施。稳步推进智能化停车设施,非机动车停车位及其他隔离设施建设工作,增设停车位3517个,隔离护栏15.37公里,源头上规范停车秩序;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住建委,开展“进学校、进小区、进单位”联合宣传,渲染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及参与度。四是多部联动,联合监管。出台了《重庆市铜梁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及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了铜梁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限”的目标。五是建立法院、城管、公安整治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协同机制,借助公安交巡警车辆管理系统查找当事人基本信息,申请法院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进一步丰富人行道停车整治“硬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城区近2万余辆机动车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六是开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培训班25期,教育培训781人次,通过组织违法行为人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培训合格后不予处罚的方式,消除以往“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模式弊端,让违法人真正“长记性”,从源头上减少人行道违停行为的产生。
会同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对龙门街、龙都路、迎宾路、营盘路、云龙街、迎宾东路、东莘路、中兴东路等路段开展劝导规范,通过发放违停告知单、媒体公示、邮寄处罚决定书等方式对违停高发路段和市民群众投诉较多的路段开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发放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27902起,拖移违法停放非机动车2510辆,清理僵尸车322辆,查处违停车辆11454起,罚款87.65万元。
6.开展违法建筑整治行动。2020年4月接管违法建筑执法工作以来,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职责移交到区城市管理局,区指挥部办公室坚持分类处置、稳步推进存量违法建筑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在建违法建设行为,对拒不停工或逾期未自行消除违法建筑采取“三停一限”(“三停”:停水、停电、停气,“一限”:限制交易、抵押),并要求辖区街道查封并监管违建现场。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违法建设行为528件(其中在建308件,存量220件),罚没金额599余万元,罚款金额为16余万元;停水电气312户、限制交易445户;强制消除(回填)违法建筑3700平方米,经过宣传、约谈、执法等工作促自行整改违法建筑63户,消除1598.51平方米。整治集中成片存量违法建筑156件,整治面积24734平方米。开展高层建筑消防通道清障行动,清除消防通道上的违法建筑面积93平方米,全区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方面
鉴于城市管理行业的特殊性,涉及城区居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经常会接到群众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我们都会虚心接受并及时的处理。局领导经常给全局干部职工讲“群众的事情没有小事”,在工作中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此,我局全面利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机制、马路办公方式、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主动全面地对业务范围内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排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同时主动服务市民群众,许多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的解决,最大可能地把存在的信访稳定风险及时、全面、彻底的消除,从源头上消除了信访投诉的根源。
通过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完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全域全时段内的三级应急值班值守,把信访工作布置在前面,把矛盾纠纷排查得深入,把基层情况掌握得透彻,把管控措施制定得具体,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到位,使“三初”信访全部化解在基层,多年来未出现一起大的信访事件。成功化解区级重点信访件1件,化解了10多年的信访积案2件,1名重点人员按规定交由区综治委直接管理,有效处置了2起可能引起集访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城市管理系统的稳定。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涉及城市管理方方面面,然而工作机构并不健全,城市管理系统没有从事法制工作的专业人员,无法统筹好政务公开、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二是整个社会和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依法行政的理念还有待加强。法治的观念虽然在逐步形成,但是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落实有待改进,部分执法队员的法律素养还不够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认真贯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促进城市管理发展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把深入贯彻《纲要》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务求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自检自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接受社会各类监督队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用制度的力量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三)坚定不移地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的改革进程,达到体制改革目标。
(四)抓好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和业务素质,强化宣传工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