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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城管函﹝2019﹞122号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复函
刘鹏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公共停车场所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建议》(第19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依据《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2014〕5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停车服务收费应当按照科学配置资源、合理调节供求、规范管理收益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位置、停车场设施等级、停放时段、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目前,我区停车服务收费按照2元/次收取,存在停车收费价格设计不合理,费用收取不规范等问题。
二、为解决城区停车难、秩序乱等突出问题,由我局牵头拟定的《重庆市铜梁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印发公布并逐步实施。同时,我局与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重庆市铜梁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调整办法(试行)》,明确了停车收费时间、价格、对象等,从停车规划、设施建设、体制调整、规范管理等方面着手,合理配置公共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管理,引导绿色出行,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秩序乱等突出问题。采用分段计时收费,由金龙城投公司负责停车服务收费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城区路内停车位的规范清理工作;做好城区道路路内停车位和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的标识、标牌、标线的清理、规范、检查工作;合理设计,规范安装隔离石球、U型桩隔离栏等设施,做好重要位置和不宜停放区域、路段的物理隔离工作;做好停车服务信息系统和电子计时收费系统建设工作;做好停车服务收费具体工作;做好城市人行道摩托车停靠位施划和标识安装工作。
三、我局会同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严禁不规范收费行为。待金龙城投公司完善收费设施后,将统一组织收费人员培训,采用智能化停车收费,提升服务质量。
此复函已经张光文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黄德生
联系电话:45615969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