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城管〔2024〕53号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加强露天焚烧巡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
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争取空气质量优良,降低细颗粒物浓度,完成阶段性和全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结合城区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实际,依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3〕29号)要求,现将关于加强城区露天焚烧巡查处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群众大气污染防治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宣传露天焚烧管控相关知识,重点提高群众对随意露天焚烧、烟熏腊肉等大气污染行为的认识,要结合年终岁尾高发期开展集中宣传,广泛告知。
二、进一步加强巡查处置。要强化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巡查处置,落实网格化巡查处置要求,加强龙腾大道、少云大道、北环路、迎宾东路延伸段、城区闲置地块、各镇建成区等重点部位以及早晚时段的露天焚烧、烟熏腊肉行为巡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个人随意倾倒、抛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和《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焚烧树叶、垃圾”的规定,强化对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产生烟尘物质的行为管控,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请各镇街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切实抓好露天焚烧管控,区城市管理局将结合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控相关要求,加强督查督导,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