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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30
  • 2024-07-31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复函

铜城管函〔2024722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

复函

罗世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共享电单车的建议》(第10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

为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区城综办印发了《重庆市铜梁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铜城综办〔202220号),制定了管理细则,明确了运营公司主体责任,细化了我局和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局等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保证小玛电动自行车安全、稳定运营。二是小玛电动自行车运营公司进行了多人骑行重力感应断电减震的研发和测试,目前正在改进装置;智能头盔已完成研发测试及生产,目前正在陆续装备到车辆,安装后用户需全程佩戴头盔骑行。三是已将企业运营管理平台部分数据接入了我局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平台,能实时掌握共享自行车投放点位、数量、运营区域等情况,更好地为市民服务。同时,今年根据群众需求,在昕晖璟尚等小区增设了停车点位,方便群众出行。

二、加强制度完善

一是成立了共享单车肇事风险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昌西任组长,区公安局、区融媒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形成齐抓共管整治合力,不断提升我区共享电单车管理精细化水平。二是重庆小玛公司正在研发人脸识别系统,避免未成年人借用他人手机扫码用车。三是区多勤联动办通过检查,对发现的43名利用他人账号使用小玛共享电动自行车的16周岁以下用户进行教育,并反馈至重庆小玛公司将账号加入黑名单。

三、加强执法监管

一是设置了城区固定检查站(龙门街中医院红绿灯、黄角垭红绿灯)和流动点(雪庵公园红绿灯、中南路路口等11处),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对巡查发现的630余人小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了文明规劝,及时规范了停车秩序。二是对因不当使用或故意破坏等造成共享电单车设备损坏的用户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区融媒体中心通过铜梁网“曝光台”曝光了我区不文明使用共享电单车行为,呼吁市民文明用车、有序停放,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用车停车环境。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各类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560余人,提高了市民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三是结合“五进”宣传教育主题,深入我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四是重庆小玛公司制作了文明骑行标示贴,张贴在车身醒目处提醒用户文明用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复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蒋伟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朋

联系电话:45670336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47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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