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城管函﹝2024﹞581号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335号建议的复函
朱建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共享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33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整改措施,通过各部门及运营企业齐抓共管、联合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
一、加快技术研发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督促重庆小玛公司通过技术研发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已完成智能头盔研发,用户需佩戴头盔后才能启动车辆,骑行过程中,一旦系统检测到头盔未取出或未佩戴,系统将自动断电导致车辆无法骑行,保证用户全程佩戴头盔骑行。目前,智能头盔样品已完成测试,并生产了一批开始陆续装备到自行车。二是人脸识别系统已完成研发,正在进行信息采集及系统调试,用户需进行实名登记且完成人脸识别后,才能骑行车辆,避免16岁以下未成年人借用他人账号扫码用车。三是运营公司进行了多人骑行重力感应断电减震的研发和测试,目前正在改进装置。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通过铜梁网“曝光台”曝光了我区不文明使用共享电动车行为,呼吁市民文明用车、有序停放,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用车环境。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300余人,提高了市民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三是结合“五进”宣传教育主题,深入我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四是重庆小玛公司制作了文明骑行标示贴,张贴在车身醒目处提醒用户文明用车。
三、加强执法监管
一是设置了城区固定检查点(农门街中医院红绿灯、黄角垭红绿灯)和流动检查点(雪庵公园红绿灯、中南路路口等9处),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对巡查发现的350余名小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了文明规劝,及时规范了交通秩序。二是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多勤联动办加强城区小玛电动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监管,劝导用户规范停车,维护良好的道路秩序。三是区消防救援支队对小玛电动车充电仓库、生产车间等消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保证库房消防安全落实到位。四是区多勤联动办对25名利用他人账号使用小玛共享电动车的16周岁以下用户进行教育,并反馈至重庆小玛公司将账号加入黑名单。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各部门持续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常态化监管,持续做好文明骑行宣传引导及执法监管,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平安的共享电动车运营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罗昌西审定,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蒋伟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陈永彬;联系电话:45670320;邮编:40256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