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
立 案 通 知 书
渝(铜梁)城立通字〔2026〕09号
当事人姓名:谢**
身份证号码:510228**********00 联系电话:1379638****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177号公园御府****
你实施的占用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177号公园御府**号楼北、东、南侧部分城市园林绿地修建铺装路面、平台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园林树木,占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不得擅自移植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内树木。移植城市园林公共绿地以外树木的,不得对绿地资源造成损害。”规定,本机关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将开展进一步调查。调查终结后,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你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如果你拒绝协助调查或者检查,本机关有依法开展强制检查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机关调查期间,你可以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交相应证据。本机关将对你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联 系 人:易元勋、董运伟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龙体育馆北门)
联系电话:023-45868100 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