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
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渝(铜梁)城违建送公字〔2024〕473号
赵*、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依法作出的《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行政处罚决定撤销决定书》(渝铜梁城违建撤〔2024〕473号),现予以公告送达。该公告已于2025年 12 月 16 日登载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平台,请你注意查阅。
请你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前述《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行政处罚决定撤销决定书》(渝铜梁城违建撤〔2024〕473号);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行政处罚决定撤销决定书》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撤销决定书
渝铜梁城违建撤〔2024〕473号
赵*、蔡* :
经研究,因工作需要,现决定撤销 2025 年 2 月 24 日本机关作出的《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铜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73号)。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 45868100
联系地址: 重庆市铜梁区金龙体育馆违建执法大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