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废止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铜南城办发〔2025〕39号
各村(社区)、各板块: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南城街道办事处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南城办发〔2022〕21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南城办发〔202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