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福果府发〔2024〕68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板块,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经福果镇二十届人民政府第23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果府发〔2024〕17号)和《铜梁区福果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福果府发〔2024〕27号)等2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果府发〔2024〕17号)。
2.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梁区福果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福果府发〔2024〕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