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建设市郊铁路璧山至铜梁线后续配套设施用地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本府拟征收南城街道翠英村三组等3个镇(街道)9个村(社区)35个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南城街道翠英村三组等3个镇(街道)9个村(社区)35个组集体土地2.8918公顷,其中:南城街道翠英村三组0.0015公顷、七组0.0421公顷、八组0.1004公顷、九组0.0897公顷、十组0.0741公顷,聚星村一组0.0021公顷、二组0.0140公顷,两路社区五组0.1191公顷、六组0.0547公顷,梯子村三组0.3578公顷、四组0.0009公顷、五组0.0287公顷、十一组0.0177公顷,鱼溅村一组0.1317公顷;蒲吕街道人和村十三组0.0541公顷、十七组0.0001公顷、二十一组0.0279公顷;庆隆镇冬笋村十六组0.4109公顷、十七组0.2319公顷、十八组0.0465公顷、十九组0.1300公顷、二十组0.0191公顷、二十四组0.1800公顷、二十六组0.2349公顷,庆新村七组0.1334公顷、十二组0.1185公顷、十三组0.0071公顷、十五组0.0006公顷、十六组0.0008公顷、二十二组0.0543公顷,同康村九组0.0002公顷、十组0.1600公顷、十五组0.0084公顷、十六组0.0146公顷、十七组0.0240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市郊铁路璧山至铜梁线后续配套设施用地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组织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南城街道办事处、蒲吕街道办事处、庆隆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