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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 年)》 解读

2020年2月,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铜府办发〔2020〕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目前铜梁区全区60岁以上户籍人口19.75万人,老龄化率达23.2%。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战略举措,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质量,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方案明确了我区养老工作近期发展的主要任务、核心措施及政策保障。

(一)提出总体要求

通过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完善土地政策支撑,财税补贴,人才培养等措施。到2022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区28个镇(街道)及333个村(社区)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公办托底区域性中心敬老院13所和改造9所敬老院;开展养老“照护工程”,建设失能半失能养老院4所;建设公办医养结合特色养老机构2所;积极打造生态养老示范基地,引入社会资本或争取上级资金建成以养老、养生、医疗康复于一体的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9所以上;持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区新增养老床位93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45张以上,其中社会运营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的50%以上,护理型养老床位达30%。

(二)部署安排主要任务

根据《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归并成4项主要任务,并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规划、用地、建设等政策,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强社会办、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制度,积极推进医养结合。

二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打造城市综合养老服务区,构建便捷养老服务圈;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建设铜梁特色康养休闲区,发展健康养老、田园休闲养老、旅居养老;积极发展慈善养老、拓展养老服务功能。

三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支持鼓励向老年人免费开放;积极开展老年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老年教育。

四是发展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支持企业开发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市场设立老年人用品专区专柜。

    (三)明确政策保障措施

建立部门联审制度、标准服务体系,完善土地支持、财政补贴、税费优惠、人才支撑政策,同时通过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市场环境、支持多元投入、强化统筹推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督促落实等方面,保障我区实施方案落实落细落地。

三、主要政策调整

政策内容在市级文件基础上,对照周边区县政策,结合我区实际,调整支撑政策四款:

一是增加了“通过招商引资新建养老机构,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二是构建多部门参与控规、修规、验收全过程的联审联办机制,对养老用房有效制约。

三是明确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补助标准。在市级验收合格,享受市级建设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区级按照市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并给予不超过8万元/年的运营补助。给予企业连锁经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站不超过4万元/年的运营补助。中心及站的运营补助连续补贴5年。

四是调整养老机构补助政策。将自建养老机构的建设补助从1000元/张调整至2000元/张;改建的从500元/张调整至1000元/张;运营补助从100元/月/人调整至200元/人/月;铜梁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分失能、半失能,自理人员三个档次,运营补贴在原基础上调高20%。

四、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按照每个街道建一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工作要求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二)时间银行:指志愿服务机制,由低龄老人为高龄、独居或者特别需要人群提供志愿服务,将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进行储蓄积分,志愿服务积分可兑换成生活用品或等量服务。社会团体参与“时间银行”,将服务时间统一存入团队账户,可以兑换成镇街提供的团队建设、活动支持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