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卫函〔2024〕77号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46号提案的
复 函
赵善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公共场所“救命神器”AED配比,切实降低猝死发生率的建议》(第24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AED配置情况
我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配置有AED,有专门标识和专人管理;其他公共场所在区委区政府各有1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配置有3台,国家电网铜梁分公司有1台,玄天湖跑道有1台。因目前国家和市级层面未对其他公共场所配置AED有具体标准和要求,同时我区财政在AED配置上没有专门的预算经费,因此在推广配置AED方面还无法达到标准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逐步在其他公共场所逐年配置。
二、关于AED使用技能培训
从2018年开始每年我委联合区红十字会、区教委组织应急救护师资,开展以心肺复苏术为重点培训内容的卫生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五进”活动(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进机关)。每年对全区28个镇街居民(每镇至少50人),铜中、一中、二中、职教中心全体高一学生,厂矿企业员工至少50人以及近300人的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培训,每年接受普及教育至少5000人,对普及急救知识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开展应急技能培训的同时也对AED的使用进行了操作培训。
在下步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公众急救能力培训,持续开展好公众卫生应急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急救知识,提升卫生应急知识的普及率,让更多的群众了解AED配置的重要性,营造宣传氛围,为以后其他公共场所AED配置奠定理论基础。
此复函已经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吴罡审签。对以上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韩益
联系电话:18983803696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