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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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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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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铜梁区条石开采的建议》(第8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区建筑用砂石企业现状

近年来,铜梁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优化我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加快矿山绿色转型发展。按照矿山“保护为主、开采为辅”的要求,对采矿权出让合同和采矿许可证到期的非煤矿山,一律不再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对采矿权出让合同到期一律不再出让资源的要求,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着力从安全生产、生态保护、水土保持、资源开采等领域,采取整合、关闭等方式,加大了全区矿山企业综合整治力度。截至目前,我区现有建筑用砂岩在册矿山5个,总计生产规模38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均已到期停产。 

(二)建筑用砂岩设置出让相关政策

1.建筑用砂岩(条石)审批权下放情况。2011年,为灵活投放条石采矿权,按照区政府工要求,将建筑用砂岩(限条石)开采的行政审批和执法权项委托给镇街,由镇街审批后报原国土房管局备案。因委托乡镇审批条石开采后,秩序混乱,按照原市国土房管局要求并经区政府同意,于2014年12月15日,收回了镇街的开采条石审批权,已经审批的,待合同到期后坚决予以关闭。

2.建筑用砂岩矿权设置。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和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实施〈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意见》(渝规资规范〔2020〕6号)文件要求,矿业权设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要求,新设矿业权出让年限最低不少于5年,最高不超过30年(资源整合矿山采矿权出让年限不受最低年限限制),生产规模必须符合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定的最低、最高生产规模。采矿权的设立由区政府将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函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经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下达采矿权出让计划。

3.建筑用砂岩采矿权出让。按照相关规定,建筑用砂岩不能协议出让,需采取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三)违法采矿监管困难

我区建筑用砂岩埋藏较浅,多数为露头矿,且条石开采加工条件简单,生产成本低,加上现阶段我区对建筑用砂岩需求较大,导致盗采行为时有发生。我区建筑用砂岩分布广泛,违法采石当事人普遍采取不定时作业、夜间作业等方式在相对偏僻的地方进行盗采,监管难度较大。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启动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我局按照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143号)要求,于2020年5月正式启动我区2021-2025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第四轮矿规)编制工作,将建筑用砂岩的开发利用纳入了第四轮矿规编制当中。目前,我局已聘请重庆市地质研究院为我区第四轮矿规编制单位,完成了全区建筑用砂岩资源分布调查,书面征求了各镇街对本辖区设置建筑用砂岩采矿权的意见,在对各资源点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初步制定了建筑用砂岩开采规划。

(二)大力打击非法采矿

2017年以来,通过遥感监测、卫片执法等方式共计发现疑似非法开采线索共计82条,我局对所涉及的非法开采线索逐一核实,认真开展现场调查,积极会同区经信委、当地政府采取了拉闸断电、扣押开采机具等措施,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的发生。目前,我局对非法开采线索调查处理82个,(其中立案51个,罚没款287.16万元,移交公安3起5人;不予立案31个)结案82个,销号率100%。

三、下一步工作

(一)科学编制第四轮矿规

结合我区资源赋存情况,积极汇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进一步对拟设建筑用砂岩矿区范围进行论证,积极向上争取确,确保铜梁区生态红线优化成果,核减拟设矿区基本农田,科学编制第四轮矿规。

(二)合理投放建筑用砂岩采矿权

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发区发改委、经信委、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部门以及矿山所在镇街实地踏勘后制定采矿权出让计划,报区政府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后,及时开展采矿权出让工作,确保我区建设需求。

(三)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采矿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制定巡查方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非法采石易发地区进行巡查,将非法采石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对举报发现、巡查发现、卫片执法检查和上级部门交办或者其他部门移送、转办的矿产资源违法线索建立台账,并派专人进行核实并跟踪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到位。

(四)加强部门配合协作

会同区公安、林业、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探索推进统一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模式,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此复函已经欧朝刚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刘家伦

联系电话:45631199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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