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12500224666400545D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年度)
单 位 名 称重庆市铜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 群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铜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按照国家有关扶贫助学法律法规及政策,搞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普高生、职高生以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扶贫资助管理及服务工作。 | |||
住 所 |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民营街10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 群 | |||
开办资金 | 8.9万元 |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 |||
资 产 损 益 情 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9 | 8.9 | |||
网上名称 | 从业人数 | 9人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情 况 | 按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负责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2020年资助中心进一步加强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按照“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防范风险”的原则,通过学生申请、资助中心审核、国家开发银行审核的程序,全年共受理大学生1082人次,发放贷款793.512万元,回收学生贷款本息530.19万元。 2.资助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326人次,金额197.0435万元。 3.负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20年资助中心进一步加强了普高学生资助工作:一是加强了政策宣传,二是严把资助审核和公示关,通过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公示、资助中心审核的程序,全年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330.625万元,为875人次农村建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77.82万元,为826人次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低保对象、特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16.52万元。 4.负责中职学生资助工作。2020年资助中心坚持对中职一二年级学生每月进行2次指纹考勤,根据考勤人数划拨资助资金,期末与学校进行结算。全年资助学生国家助学金、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共1259.595万元。 5.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2020年通过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资助中心审核的程序,全年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19898人次,资助金额1082.89万元。 6.负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2020年通过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公示、资助中心审核的程序,全年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881人次,补助保教费和生活费共85.8844万元。 7.加强了资助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2020年资助中心通过网络、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学校等形式加强了资助政策宣传,力争做到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同时加强了对资助资金的监管力度,经常深入学校检查各校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资金落实情况,以确保受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资助资金发放到位。 | |||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 效 期 | 无 | |||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 用 情 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