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县建置于唐武周长安三年(703 年),合州刺史陈靖意以大足川侨户辐辏,奏准割石镜县地置铜梁县,治所在奴仑山列宿坝, 隶属合州。 唐玄宗开元三年(715 年),县治移涪江南岸武金坑。 唐玄宗开元十六年(728 年),县治向东南移于东流溪坝。其后,铜梁地域变化较大,在历史上曾有铜梁、巴川、安居三县建置,古赤水县、大足县曾一度并入铜梁。 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 年),合州刺史孙希庄奏准,割石镜之南、铜梁之东置巴川县,初治楼滩,辖7乡11 里,仍隶属合州。 宋熙宁四年(1071 年)赤水县省入铜梁县;七 年(1074 年)复置”,元至元二十年(1283 年)又废,并入石照县(今合川)。 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 年),废巴川县入铜梁县,铜梁境域向东南扩移,除包括原巴川县全境和今安居、白羊外,原铜梁管辖的今合川、潼 南、大足部分地区,分别划与石照(今合川)、大足和遂宁州的遂宁县(县治在今潼南大佛乡下县坝),遂宁县就近获得原铜梁所属戴场坝一带,包括今塘坝、小渡、寿桥、五桂等镇。同年,铜梁治所自戴场坝迁至巴川镇。 元至元二十年(1283 年),撤昌州,昌元、永川 2 县入大足;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 年),撤大足县入合州所辖的铜梁县。 元顺帝至正二十三年(1363 年),红巾军明玉 珍在重庆称帝,建国号大夏,从铜梁将原昌州并 入的地域收回,复置大足县(隶合州)、昌宁县,铜梁保留原有辖地。元末,原隶属巴川县之雍溪、 曲水二镇划归大足县。
明初,铜梁辖 4 乡(琼池、习贤、永清、桂林)30 里。 宪宗成化十六年(1480 年)九月,分铜梁、遂 宁二县部分地置县,以安居溪为名;治所在安居镇,隶属重庆府。 清康熙元年(1662 年),因人口锐减,撤铜梁、 安居并入合州,州下无县。 康熙六十年(1721 年),又以原安居(铜梁原 划出地)、铜梁二县地复置铜梁县,属重庆府。铜梁境域先后设有 35 场,但安居仍以县级(无县令,保留县级部分权限)达重庆府。 乾隆四十一年(1776 年),安居更名为乡,辖 1 城(安居城)8 场,隶属重庆府,仍保留训导、巡检、汛部厅外委把总设置,战、守兵共 10 员。 光绪二十九年(1903 年),安居裁撤外委把总及兵丁,完全隶属于铜梁。 宣统三年(1911 年)秋,铜梁成立保路同志分会;同年 11 月 25 日,铜梁县军政府成立,改县公署为知事公署,隶属重庆府。 民国二年(1913 年),撤销省、府、州、厅建制, 以道辖县,铜梁县隶属川东道。 民国十八年(1929 年),撤道恢复行省建制, 铜梁县直属四川省政府。 民国二十四年(1935 年),四川行政统一,实行行政督察区制,铜梁隶属四川省第三督察区 (治所永川)。铜梁县境域划分为 3 个区 44 个 乡镇。 1949 年 12 月 2 日,铜梁县解放,22 日成立铜梁县人民政府,隶属川东行署璧山专员公署。 1955 年,铜梁县将 98 个建制乡镇调整为 56 个建制乡镇 ,乡镇人民政府改称乡镇人民委员会。
1958 年 9 月下旬,铜梁县实现人民公社化, 原 56 个建制乡镇改为“政社合一”的 56 个人民公社,村改为管理区,其下为生产队。 1961 年 12 月,铜梁县调整为 1 镇 10 区,辖 62 个人民公社,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三 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1983 年 2 月 8 日,中央批准重庆成为全国首批经济计划单列市。4 月,永川地区并入重庆市, 铜梁属重庆市管辖。 1993 年 12 月,铜梁县撤区并乡建镇,将全县建制调整为 25 个镇、8 个乡。 1997 年 3 月 14 日,全国人大决定设立重庆直 辖市,铜梁仍为重庆市辖县。 2006 年 10 月 11 日,撤销巴川、全德镇,设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 2014 年 5 月 2 日,撤销铜梁县,设立铜梁区,7 月 15 日,铜梁区正式挂牌。10 月 21 日,撤销蒲吕镇,设立蒲吕街道。 2015 年 4 月 7 日 ,撤销旧县镇 ,设立旧县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