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小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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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频率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申请

区级

镇街

1

行业管理

机构信息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备案数量、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信息公开规定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街

■政府网站

原则上每年公开一次,有变更随时公开



2

行业管理

行政检查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检查事项及标准、检查结果

●信息公开规定

检查结果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镇街

■政府网站

每季度一次:检查标准参照“三色分级管理”内容。



3

行业管理

对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养老机构收费情况公示

监督管理

●信息公开规定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结果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镇街

■政府网站  

1.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公开一次,有变更随时公开

2.监督管理每季度一次,此项检查结果可以同行政检查结果(序号2)一起公示。

3.养老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情况、投诉电话等相关的事项;镇(街)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扶持政策措施投资指南请在市级和区级平台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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