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府〔2024〕10号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维新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和氛围。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新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镇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专班
镇政府成立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消防救援队,实行双主任制,由镇应急办、镇消防救援队分管领导共同兼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强力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各办所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三、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电动自行车在入户大堂、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停放充电。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违规搭建。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五)消防设施设备隐患。
1.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2.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消防设施系统损坏、停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
1.各村(社区),四板块和有关单位按照区政府统一发布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通告》和《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或委托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按照“3+1”排查整治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本行业领域的单位场所,各村(社区)排查其余单位。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根据本行业火灾风险特点,开展消防安全针对性排查整治。卫健、民政、经发、建环等部门依据《指南》,分别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负责组织对直管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向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
3.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对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上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派出所依法对确定的消防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排查。
4.各办所,派出所,村(社区)发动基层力量成立排查队伍;鼓励采取聘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形式参与排查,提高排查的精准性;组织参与排查行动的各方力量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排查人员熟知排查内容、标准和要求。
5.各办所运用协同管理系统全面开展排查;各有关办所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问题清单要明确隐患单位、隐患内容、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要素,登记上账、闭环管理。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
1.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临时防范措施,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制定隐患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攻坚整治对象,督促相关单位场所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
2.四板块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应急办、建环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问题;建环办、派出所等部门和村(社区)负责重点查处占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行为。
3.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生命出口”集中清障行动,对排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要发动基层工作人员,上门做好拆除劝导工作;建环办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
4.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经发办、市场监管所等办所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
1.镇政府要定期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春节前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曝光,春节后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曝光。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要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
2.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要组织各类新闻主流媒体广泛刊播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广泛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3.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引导居民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气源、关门窗)要求。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
1.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聚焦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突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开展一轮全员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2.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聚焦“九小场所”,以经营场所业主、员工为主,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
3.镇政府要将企业专职消防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纳入消防调度指挥体系,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分别开展一次拉动演练。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
1.镇政府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火灾防控工作提示函,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发出火灾防控工作警示函。
2.整治期间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及时提请区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并及时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牵头督促协调整改隐患问题。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
1.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督导组下沉至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所结合本行业实际,成立行业督导组、执法小分队,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31日前)。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结合实际细化本辖区、本系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15日前)。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要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建立完善“三类重点场所”基础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强化隐患督促整改和监督执法,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31日前)。镇政府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四)巩固提升(2026年12月31日前)。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常态化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导,接续整治遗留问题、重大隐患和瓶颈难题,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推动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追责问效。镇政府将每周调度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办所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专项整治汇报。应急办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