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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56203238H/202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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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8
  • 2021-12-08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108号)精神,结合我镇乡村振兴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

本次招用公益性岗位总数1名。工作内容为:从事维新镇乡村内公共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五)农村脱贫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六)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七)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八)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九)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要责任心,认真负责,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符合条件的脱贫优先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129日—202112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社保所。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23-45863748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有效的登记失业《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审核及面试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派遣至我镇工作。

四、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协商一致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服务期限按规定不超过3年。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为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负担。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作为劳动合同内容予以明确,且从事公益岗位期间不能有其他形式就业或自主创业(包括法人、股东、监事等身份)。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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