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5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45862612 。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张选正 |
槐树村2组 |
张选正,70岁,低保户,未婚,患有肺气肿,冠心病,1989年捡养一个女儿,张超。目前张超离异,在铜梁带孩子(一个10岁,一个9岁),家庭经济困难,建议予以救助 |
2 |
吴远全 |
双石村6组 |
吴远全,68岁,特困供养人员,患有脑动脉供血不足,颈椎退行性病变等多种疾病,现在长期住院吃药治疗,造成家庭困难。 |
3 |
张学初 |
槐树村11组 |
张学初,77岁,低保户,患有二型呼吸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急性加重等多种疾病,长期吃药治疗;儿子张书贵,49岁,未婚,在家务农,弱劳动力,现在家庭困难。建议予以救助 |
4 |
彭文模 |
沿河村4组 |
彭文模,男,73岁,特困供养人员,患有急性脑梗死,慢性胃炎等多种疾病,现住院治疗造成家庭困难 |
5 |
陈小玉 |
营基村17组 |
陈小玉,40岁,患有宫颈恶性肿瘤等多种疾病,长期住院治疗;丈夫周兴东,40岁,在浙江帮工,月收入3500元;育有两个子女,女儿周素仪,14岁,在维新中学读初一;儿子周稞,13岁,下半年将就读于维新中学,现家庭困难,建议予以救助。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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