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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围龙府〔2021〕31号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公文
  • 铜梁区围龙镇
  • 围龙府〔2021〕31号
  • 2021-05-12
  • 2021-05-16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围龙府〔202131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办(站)所、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镇电动车数量迅速增长,多数不具备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车身大多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且普遍存在入楼入户停放充电的现象,一旦起火燃烧,蔓延十分迅速,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致人伤亡。为深刻汲取近期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即日起在全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范围:电动车销售点、农贸市场、临街商铺、企业集体宿舍、居民住宅区等停放电动车较多并提供充电设施的单位和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违法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车;建筑内部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违规私拉电线和乱装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未按要求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步骤

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515日前):应急办牵头制定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516日至630日):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突出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通过整治达到车辆有序停放车辆停放有安全距离禁止楼道通道停放与住房保持安全距离的目标。

(三)总结阶段202171日至710日):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办(站)所要对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电动车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明确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人。镇市场监管所、经发办等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流通关,质量不合格电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对违法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车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各村(社区)要依法依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定期对辖区电动车停放、充电单位和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镇属有关办(站)所要督促辖区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提示,要求其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二)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办(站)所要加强防火检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各村(社区)要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要督促电动车销售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行为。要坚决执行电动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对检查发现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须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及时向镇应急办或者派出所报告。

(三)推进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各村(社区)、规划建设环保办、经发办、国土所、生态治理中心等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规划建设一批电动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对电动车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车库(棚)。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在电动车库(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四)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办(站)所要充分利用网格员进村入户以及居民区内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电动车,规范群众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要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群众,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工作要求

(一)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办(站)所、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主动作为,细化分解每个阶段任务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职,加强协作。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办(站)所、企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现实作用,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将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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