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平镇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37号)和《铜梁区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铜农委〔2022〕2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太平镇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太平镇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
仓廪实,天下安。粮食安全既是国家大事,又是关乎人民群众的民生小事。粮食安全的基础在于耕地,整治和利用撂荒地就成为了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撂荒地整治利用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排查和整治我镇的撂荒地,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指示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区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守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底线,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整治利用撂荒耕地,把耕地资源用足用好,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
为做好撂荒地清理整治工作,太平镇成立了撂荒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镇长孔令全任领导小组长,分管副镇长柴克应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黄玲、邹礼健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由邹礼健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的事项进行管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和整治撂荒地(附件1)。
各村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手机微信群、打电话、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三、认真梳理排查,建立台账
各村应督促各社清理撂荒地,如实登记每一块撂荒耕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于3月31日前将撂荒地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的电子件和纸质件交农服中心201室邹礼健处。
四、强化政策引导,与补贴挂钩
各村摸排出来的撂荒地台账要分社进行公示,并与耕地力保护补贴挂钩,对耕地撂荒的农户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附件3),经宣传引导仍未复耕的,各村各社不得申报下一年的撂荒部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再行申报。
五、分类处置,逐步推进,多举措复耕复种
各村应充分利用排查出来的台账分类处置,逐步推进,多举措实行复耕复种,确保每一块耕地都不空闲。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各村要以村书记委第一责任人进行整治。对于交通便利宜耕宜种的地块,要求农户尽快复耕复种。对于坡地、交通和水源不便的撂荒地,要加大实施宜机化改造和水利设施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对于长期不在家、缺乏劳动力的,要实行代耕代种,有条件的可进行流转,确保耕地不撂荒。
六、严格巡查,逗硬考核
各村要高度重视撂荒地整治利用工作,从4月起,我镇每月进行巡查一次,巡查结果如实记录(见附件4),发现撂荒地交办各村整治。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和解释见附件5。
附件:1.太平镇XX村撂荒地排查整治负责人
2.太平镇撂荒地排查情况表
3.太平镇撂荒地复耕提醒书
4.太平镇撂荒地巡查记录表
5.太平镇撂荒地排查整治考核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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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X X村撂荒地排查整治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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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XX村盖章 |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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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
第一责任人 |
具体负责人 |
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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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签字: |
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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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3月31日前报农服中心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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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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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耕地撂荒排查情况表 | |||||||||||||||||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 |||||||||||||||||
序号 |
行政村(社区) |
社 |
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撂荒地地块名 |
撂荒地面积(亩) |
类型 |
按撂荒原因划分(亩) | |||||||||
举家外出或家中无劳动力 |
设施条件差 |
灾害损毁或生态退化 |
种植效益差 |
其它原因 | |||||||||||||
填表说明:1.此表到村到户到地块填写。 |
附件3
太平镇撂荒地复耕复种提醒书
(农户)你好:
据调查,你户现有耕地撂荒面积为 亩。重庆市耕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规定,耕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于耕地撂荒的不予补贴。请你收到复耕提醒书后30日内复耕复种,否则暂停你户申报撂荒部分的耕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再行申报。
特此提醒!
太平镇xx村民委员会(盖章)
2022年4月 日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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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地巡查记录表 | ||||||
巡查时间:2022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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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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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社 |
户主名称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 |
村社处理意见 |
村社签字 |
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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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撂荒地排查整治考核表 | ||||||||
考核内容 |
是否有 |
报表 |
是否存在撂荒地 |
是否被上级通报 |
合计 |
备注 | ||
是否及时 |
是否合规 |
是否齐全 | ||||||
标准 |
5 |
10 |
10 |
10 |
25 |
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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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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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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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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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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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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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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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漆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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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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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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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鹅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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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释:1、是否有具体负责人以上报书面材料为准,以3月31日为准。 | ||||||||
2、报表不及时每次扣5分,不齐全每次扣5分,乱用表格、乱报等不合规的每次扣5分。 | ||||||||
3、是否存在撂荒地是指平时巡查发现或则别人举报经核实确实存在,每发现一次扣5分。 | ||||||||
4、被上级通报一次扣20分。 | ||||||||
5、单项考核分值扣完后不够的在其它考核项中扣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