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平镇2022年春运期间道路安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
现将《太平镇2022年春运期间道路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太平镇2022年春运期间道路安全工作方案
为保障2022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结合疫情防控及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的实际,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共计40日。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和2022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市“1•8”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区道安办《关于做好2022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铜安交办〔2022〕02号)的要求,全力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群众平安出行、欢度新春佳节。特制订2022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两个不发生、三个同比下降”目标(即: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和较大事故同比下降),为市“两会”、北京冬奥会、春运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打好基础。
二、职责分工
道安办:负责统筹、协调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镇街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服中心、道路建设主管部门、村居以及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每十天组织一次成员单位参与的春运安保研判会;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6+5支力量”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
派出所: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安委〔2020〕8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渝公发〔2020〕13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派出所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公发〔2014〕184号)要求,带领“6+5支力量”开展乡村道路执法,严格落实驻劝导站执法制度。
文化服务中心: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学生集中放假、返校及寒假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农业服务中心:强化辖区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各项制度和春运防范措施,督促业主粘贴拖拉机两侧和尾部的反光标贴。参与各级“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
应急办: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调查。
建管办: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阶段安排
(一)春运前期(1月17日至1月31日)。各单位全面分析研判春运安全形势、提出措施、提请汇报、制定方案、完成部署;开展“人车路企”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做好应急预案等准备工作。针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高发的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进行“点对点”指导提醒,对问题突出的开展挂牌整治。
(二)春节和北京冬奥会开幕(2月1日至2月7日)。结合北京冬奥会的安保工作,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自驾出行、中短途客运集中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做好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检查。
(三)北京冬奥会安保和节后返程(2月8日至2月25日)。坚持措施不变、力度不减、防控不降,持续做好节后返程阶段和北京冬奥会的交通安全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形势研判。受疫情影响,今年春节出行以短途为主,景区、场镇人流、车流集中。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受“双拉力拉”冷冻天气的影响,凝冻天气仅次于2008年,增加了交通安全风险。各村(社区)、镇属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地域实际,进一步强化自主分析研判,根据往年的交通出行和事故情况,结合今年的新形势、新变化,逐一查摆风险源、隐患点,研拟部署针对性措施。派出所、道安办、应急办要以回程、节中、返程为节点,强化大数据动态分析研判及运用,精确制导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
(二)治理源头隐患
集中开展人、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9座以上租赁客车、公交客运、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非营运大中型客车、重型货车“八类重点车”及驾驶人为重点,有关部门、企业要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严禁不合格的人员、运输工具参加春运。
派出所要对“八类重点车”及驾驶人的年检、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以及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及记分、交通事故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和其他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分别通报给镇分管教育和分管交通的领导。对不符合资质的驾驶人,要分别督促企业、学校予以调整。
(三)排查治理道路隐患
开展三类重点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围绕高风险、大流量、易出事 “三类重点道路”,突出事故多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长下坡、农村新建道路、施工路段、易结冰、易起雾等“十类危险路段”,全面排查,切实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镇派出所、镇应急办、镇道安办、镇建管办、各村(社区)等,要按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围绕 “三类重点道路” “十类危险路段”,逐一排查治理警示、提示标识以及减速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缺失、污损的隐患;要在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要针对通往群众祖宅、墓地的长期没有进行维护的道路进行排查,发现路基损毁、树木杂草遮挡路沿的,要及时清理遮挡物,设置警示提示标牌,安装锥形桶,设置警戒带;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果断封路。
(四)强化路面管控
1.抓好重点道路执法管控
(1)普通省道方面。派出所要以“八类重点车”及面包车、变型拖拉机“十类车型”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逆向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违法会车、酒驾“十类突出违法”。
(2)农村道路方面。要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两手抓,抓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有利契机,将安全工作和防疫工作相结合,组织农村力量集中深入村社摸清村社群众的车辆、驾驶资质、返乡情况,督促“六支力量”每日上路上岗,增加巡逻防控的密度。
①突出防控重点。以农村客车、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重型货车、低速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九类车型”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七类突出违法”,严格“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②严格落实上勤上岗。公巡队、派出所、道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站、农业服务中心和路长等农村道路监管力量,要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一周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勤务部署,落实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公巡队、道安办要根据春节赶场日的出行特点,按照“一点一方案”的要求,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和疏导方案,着力防范由于人流、车流交织混行,导致的交通事故。
全面启动农村劝导站,要结合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看、查、劝、宣、纠、报、封”要求,警保合作标准化劝导站(白云)每天上岗不少于6小时,(团碾)劝导站每天上岗不少于4小时,在赶集日、冰雪恶劣天气要延长上岗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月25日春运期间镇财政补贴6000元工作经费),强化劝导管控,尤其是要针对自驾返乡群体,加强对沿线路况风险的警示提示,防范走亲访友、回祖屋、上坟祭祖过程中,由于道路不熟导致的翻坠事故。
派出所每周上路巡逻执法不少于3次,进驻劝导站执法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上路和驻站均不少于4小时的路面执法。
道安办要落实领导上路检查规定,加强对“6+5”力量的统筹安排和调度指挥,并根据群众赶场日出行特点,春运期间每周驻站执法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农村路长要全员上路巡线,排查隐患,劝导交通违法。
村级路长以及综治专干要全员上路巡线,排查隐患,劝导交通违法。
道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一周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勤务部署,落实全员上路,加强乡村道路管控。
(五)强化宣传提示
道安办要结合疫情期间“5桌以上聚餐活动需报备”的要求,督促指导村干部、村级路长、劝导员对红白喜事主动上门打招呼、做警示,提醒不酒驾、不无牌无证上路、不超员。
(六)强化应急管理
道安办要推动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春运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稳妥应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强化人财物工作保障,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孔令全
副组长:田书超
成 员:镇党政办、应急办、道安办、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建管办、卫健办全体成员,镇属各村(社区)全体成员。
(二)召开2022年春运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布置春运期间道路安全工作。
会议时间:2022年1月17日下午15:30
会议地点:镇三楼会议室
主持:孔令全
参会人员:镇党政办、应急办、道安办、建管办、农业服务中心、卫健办负责人;镇属各村(社区)负责人、综治专干,太平派出所负责人。
(三)强化动员部署。一是召开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明确6+5支力量上路、上岗工作措施,量化镇领导指导检查要求;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召开春运交通安全动员警示会,对排查出的“十类”驾驶人,一律不得安排春运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春运期间,市道安办将对区县春运交通安全进行督导检查,并每日通过农村信息系统抽查劝导站上岗情况。区道安办也要通过系统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镇街道安办、劝导站、路长提前排岗、履职作为、预警落实等进行动态巡查、及时整改问题,确保闭环管理到位。
(五)严格倒查问责。春运期间,凡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部门按照“一案双查,三责同追”的要求,依法开展调查,并对负有责任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