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平镇2021年营造林、森林覆盖率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平府〔2021〕48号
各项目实施单位:
《铜梁区太平镇2021年营造林、森林覆盖率提升实施方案》经镇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铜梁区太平镇2021年营造林、森林覆盖率
提升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铜林文〔2021〕46号)营造林生产计划,和(铜林文〔2021〕89号)下达森林覆盖率提升任务精神,为全面抓好我镇2021年两项林业重点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铜梁区太平镇2021年营造林、森林覆盖率提升任务。
二、实施单位及内容
(一)2021年营造林(四旁植树)任务200亩(经济林170亩,生态林30亩)。
1.由重庆市铜梁区垣楼村村民委员会作为业主,在新绿道种植红叶桃、柑桔等树种,面积40亩。
2.由重庆市铜梁区龙福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业主,在垣楼村15、16社种植黄桷兰、柑橘等树种,面积30亩。
3.由重庆市傲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在垣楼村3社种植柑橘,面积20亩。
4.由重庆市铜梁区福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在垣楼村10社种植柑橘,面积20亩。
5.由重庆市铜梁区春联家庭农场作为业主,在垣楼村3社种植柑橘,面积10亩。
6.由重庆云贵农业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在垣楼村1、2、11社,白云村2、3社(含公路),种植柑桔、桃等树种,面积80亩。
(二)森林覆盖率提升任务170.5亩。
1.由重庆市铜梁区一片绿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业主,在凉水村13社补植柑橘21亩、20社抚育28.7亩。
2.由重庆市铜梁区晨宏轩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作为业主,在万寿村4社补植花椒19.7亩,3、7社补植柑橘11.7亩。
3.由重庆征灿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业主,在铁鹅村16社补植花椒1.2亩。
4.由重庆市铜梁区颇穗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业主,在团碾村10社补植柏木55.8亩、18社补植柑橘32.4亩。
5.由各合作社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覆盖率不达标小班实施抚育、补植。
三、实施要求
(一)全镇营造林生产,森林覆盖率提升任务项目,由相关单位组织人员、承包土地或发放苗木给农户栽植实施。
(二)森林覆盖率提升补植花椒、柑橘按110株/亩进行栽植,四旁植树生态林的黄桷兰、红叶桃等按60株/亩进行栽植,经济林的柑桔、桃等按42株/亩进行栽植。
(三)苗木由各实施单位自行购买,苗木应随起随运,保持根系湿润,运到后马上栽植。
四、建设期限
工程建设期限1年,即2021年。
(一)2021年11月底前开展清林整地、种苗准备等工作;
(二)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造林、补植、抚育任务;
五、补助金额与资金筹措
(一)补助标准
1.营造林:种苗及人工补助1000元/亩。
2.森林覆盖率提升:种苗3.582万元、人工及间接费合计补助1.9588万元。
(二)投资概算
铜梁区太平镇营造林生产(四旁植树),森林覆盖率提升区政策性投资共计补助25.5408万元(其中营造林区财政补助20万元、森林覆盖率提升区财政补助5.5408万元)。补助不足由各业主单位进行自筹。
六、资金使用方案
(一)造林种苗费。根据项目建设管理规定,造林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购苗合同书、劳务合同、“一签两证”、正式税务发票等报账资料由太平镇相关办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太平镇人民政府按报账程序统一到区林业局报账。
(二)人工劳务费。根据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各实施单位可签订合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也可组织人员自行实施。自行实施的在实施中严格考勤,完善签字领取工资手续,即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并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银行、微信支付流水等。委托施工单位实施的,由业主单位提供劳务合同、正式税务发票(施工单位提供)及银行、微信支付流水等。以上报账资料由太平镇相关办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太平镇人民政府按照报账程序统一到区林业局报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柴克应任组长,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办、相关村民委员会书记为成员的营造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造林,补植及抚育工作。
(二)完善责任落实。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实施单位的责任。
(三)做好检查及监督工作。严格落实检查验收制度,要保证收集到的项目数据的可靠性与准确性,要严格按照检验验收标准及相关政策要求兑付资金。要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督,避免出现私自挪用、占为己有等非法行为。若在实施期间出现了重大的资金使用问题,要按照法律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