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度石鱼镇耕地恢复补充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经研究,制定《2022年度石鱼镇耕地恢复补充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2022年度石鱼镇耕地恢复补充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耕地恢复补充工作,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铜梁区耕地恢复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党政同责,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共同承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耕地“数量、质量、产量”一体化保护体系,实行严格考核。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度,全镇耕地恢复补充目标任务为410亩,各村具体目标任务详见附件2。
三、实施步骤
(一)下发内业图斑。2022年6月底前,镇耕地恢复补充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将本年度需要恢复补充耕地优先恢复图斑和备选图斑分为两个图层下发各村。
(二)制定恢复措施。2022年7月底前,各村完成外业核实、制定耕地恢复措施,按照下发的优先恢复图斑和备选图斑信息,参照卫片执法方式,对图斑逐个进行外业核实,摸清耕地和非耕地基本情况,建立详细台账,并按图斑填写《铜梁区图斑现场外业核查及耕地恢复措施情况表》(附件3)报送镇耕地恢复补充工作专班办公室,经镇耕地恢复补充工作专班审定后报区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审定恢复措施。2022年8月底前,区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根据各镇(街道)报送的图斑外业核查台账,分片区集中审定最终恢复耕地的图斑及实施措施。
(四)实施恢复工作。2022年9月至11月,各村按照审定后的图斑及实施措施组织开展耕地恢复,确保恢复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达到验收认定标准。在恢复实施过程中,有无法实施恢复或恢复难度较大的,可开展图斑替换工作,各村自行在备选图斑中筛选可用于耕地补充的地块进行替换。耕地恢复后,按照耕地用途管理要求,及时开展种植利用,主要种植粮棉油糖菜等农作物,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其中,恢复成水田的,须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
(五)认定恢复成果。按照完成1个图斑认定1个图斑的要求,在完成恢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恢复耕地认定,区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会同年度变更调查作业单位,利用年度变更调查的“国土调查云”,对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恢复图斑及时认定并变更。各村恢复耕地数量,以通过2022年度变更调查认定的耕地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耕地恢复补充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全镇耕地恢复补充工作,对各村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各村落实专人负责耕地恢复补充外业核查工作,组织力量,确保完成2022年度耕地恢复补充目标任务。
(二)完善档案资料。各村要做好恢复前、恢复中、恢复后影像资料的留存工作,对每个图斑建立一个恢复档案,完善现场外业核查台账,便于耕地恢复举证。
(三)加大监管力度。以卫片执法和耕地卫片监测为抓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制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挖塘养鱼、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行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四)强化目标考核。完善耕地保护考核制度,将耕地恢复补充完成情况纳入各村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铜梁区石鱼镇耕地恢复补充工作专班
2.铜梁区石鱼镇2022年度耕地恢复补充任务分解表
3.铜梁区图斑现场外业核查及耕地恢复方案情况表
附件1
铜梁区石鱼镇耕地恢复补充工作专班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耕地恢复补充工作,经镇委、镇政府研究,成立石鱼镇耕地恢复补充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龙海波 镇党委书记
骆 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伟 镇党委副书记
郭 琴 副镇长
成 员:张亚东 人大主席
张元华 政法委员 副镇长
骆星宇 武装部长 副镇长
蒲 丽 纪委书记
王光辉 宣传委员 统战委员
施袓毅 组织委员
田贵华 党政办公室主任
林长安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鲁 黎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人
叶常礼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周思航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张 星 财政办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专班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由鲁黎兼任办公室主任,魏全伦、高远辉、王茜、李浩鑫、黄瑞、阳杨、叶万章、刘学元、薛秋春为成员,负责统筹全镇耕地恢复补充工作,指导各村进行外业核查和耕地恢复补充。其中:魏全伦、李浩鑫、叶万章负责兴红村、三和村、兴发村,鲁黎、黄瑞、刘学元负责东店村、联丰村,高远辉、王茜、阳杨负责盐田村、长乐村、太康村。
领导小组下设兴红村、东店村、太康村、联丰村、长乐村、三和村、盐田村、兴发村八个耕地恢复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由村书记、联系领导任组长,村支两委成员和驻村干部为成员,负责辖区内耕地恢复工作。
附件2
铜梁区石鱼镇2022年耕地恢复补充任务分解表
村别 |
内业图斑数(个) |
面积(亩) |
2022年恢复耕地任务(亩) |
东店 |
128 |
214.35 |
10 |
联丰 |
513 |
953.16 |
55 |
长乐 |
546 |
1024.38 |
60 |
兴红 |
178 |
458.77 |
25 |
太康 |
280 |
597.49 |
35 |
兴发 |
564 |
1376.96 |
80 |
三和 |
534 |
1268.39 |
75 |
盐田 |
451 |
1223.63 |
70 |
其他 |
23 |
82.1 |
|
合计 |
3217 |
7199.23 |
410 |
附件3
铜梁区图斑现场外业核查及耕地恢复方案情况表
铜梁区 (盖章)
序号 |
图斑 编号 |
镇街 |
村组 |
图斑面积(亩) |
原地类名称 |
实际地类名称 |
是否流转 |
种植、养殖业主或承包人 |
现状种植、养殖情况 |
耕地恢复措施 |
拟恢复耕地面积(亩) |
完成耕地恢复时间 |
备注 |
备注:1.序号、图斑编号、镇街、村组、图斑面积、原地类随图斑一并下发;2.“是否流转”栏填“是”的“种植、养殖业主或承包人”栏填“种植、养殖业主”、“是否流转”栏填“否”的“种植、养殖业主或承包人”栏填“承包人”;3.每个图斑须留存恢复前的影像资料;4.“耕地恢复措施”应依据图斑核查的具体情况编制填写,如单作/连作、轮作、间作(套作、混作)。